记者调查“过度包装”背后的畸形产业链
2009-03-16 00:00:00.0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责编:覃丽妮
在采访过程中,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哈尔滨市某知名食品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前几年到广州定制产品包装,哈市的包装厂工艺相对落后,制作成本也比广州高。最近这些年,他们也转为在哈市定制,因为哈市与南方包装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差距越来越小了。不过遇到需要“精美”包装的产品时,他们仍然会选择“出去做”。“货卖一张皮,包装不好看,就卖不上价。”这位负责人说。
“卖实物与外表不成比例的商品,我们也觉得心虚,怕消费者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更怕影响到自身信誉。”一家商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场之所以要进那些华而不实的商品,主要是因为这样的商品利润大,况且这类商品还是有市场的。”
“华丽外衣”迎合“送礼风”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送礼风”是人们购买豪华包装的最主要原因。
王女士很无奈,她给自己和家人买东西时从来都不会太关注商品的外包装,但这次为了给客户送礼,她还是买了件“包装比较像样”的礼品。为了让礼物“更上档次”,她还在商场的礼品部打了个华丽的包装。
市商务局商品消费处高处长告诉记者,在过去的检查中他发现,过度包装商品大多是礼品。其实很多商品是同时有高、中、低档包装在卖,明明有低价位、包装简单的商品可以选择,但包装精美的商品依然有市场。省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王爱丽认为,这跟很多人的消费心理有关,买东西送给他人,就务求包装精美。礼品体现的是交际功能,而不都是实用价值。
“商家重利不假,但过度包装背后如果没有不正之风这个无形的‘起搏器’在助推,也不会有市场。”一位社会学者更尖锐地指出,“过度包装”的土壤正是暗藏的奢侈腐败行为。正因如此,天价月饼、天价洋酒、天价保健品等才会顺势而出。
商家和消费者的角力
哈尔滨市一家食品厂的员工赵水光说,有的企业因为领导的亲戚在开包装厂,于是变本加厉将自己的商品裹上几层,钱都进了自家人的腰包。
哈工大经济学者李东认为,在“过度包装”问题上,企业、商家和消费者,没有一个是清白的。正因为有了包装的需求,厂家才会推出包装更加精美的产品。在买卖双方的角力中,“包装”不断升级,最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消费者再想说“不”已经很难。
于是,“过度包装”从最初泛滥成灾的月饼、保健品,扩散到了各个领域。包裹三四层的化妆品,用电脑大小盒子包装的U盘,每一朵都要再包一层塑料纸的花束……不一而足。最终,得利的是企业、商家,可能还有一些“中间人”———如公款采购者,利用过度包装商品的高额差价赚取“灰色收入”。受损的却是那些“不求包装但求质量”的消费者和生态环境,还造就了跟“过度包装”一样华而不实的社会风气。
解决之道
过度包装有“法”治
目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已经到了立法听证阶段。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判定是否过度包装有三个标准:一是除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三层;二是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三是除初始包装成本之外,商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的15%。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刚告诉记者,其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是去年通过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的“升级版”。不过其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商品和设计、制造、使用的商品包装,并且在具体标准有所放松的前提下,把标准上升为法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韩孟曾表示,可以通过对过度包装的企业征收资源保护税、高额所得税,对奢侈消费征收高额消费税等,从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同时入手,可以有效控制过度包装的蔓延。
据了解,世界各国对过度包装利用税收手段调节,已成为流行趋势。比如在美国,若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环的包装材料,则可以免税;若产品包装部分使用了可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低的税;若产品包装全部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环的材料,则征收较高的税费。在丹麦,对过度包装的税额是包装价格的3倍,但自1994年开征包装税以后,仅纸张和塑料袋的消费就下降了66%。
在管住“源头”的同时,还要消灭“土壤”。专家们认为,与过度包装宣战离不开正确消费观念的倡导。“从某种意义上讲,过度包装已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而且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省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王爱丽说,只有消费者真正树立起健康、理性的消费观,拒绝奢华、抵制浪费,过度包装才会彻底丧失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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