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每年花2000万发展十大文化产业
2009-10-16 11:53:58.0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编:涂运
- 摘要:
- 十大文化产业包括报刊服务、出版发行印刷、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报刊服务业将重点推动传统报刊向数字出版、销售、服务转型,积极发展手机报纸;出版发行印刷业将推动晋江、石狮和中心市区印刷产业基地建设,形成集聚规模,重点培育10至 15家印刷龙头企业;广播影视业将重点发展车载电视业务;演艺娱乐业将充分利用泉州市演出团体多、地方戏曲资源丰富的优势,扶持一批具有地区特色,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艺术表演团体,重点培养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连锁娱乐企业。
【我要印】讯:全国文化模范城市,将再次扬帆启航。昨日从泉州市委、市政府获悉,泉州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稿还待进一步商定),政府每年将从钱袋子掏出约2000万元,用于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发展十大文化产业,同时,政府还将出台税费减免、土地优惠等政策。
十大文化产业包括报刊服务、出版发行印刷、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报刊服务业将重点推动传统报刊向数字出版、销售、服务转型,积极发展手机报纸;出版发行印刷业将推动晋江、石狮和中心市区印刷产业基地建设,形成集聚规模,重点培育10至 15家印刷龙头企业;广播影视业将重点发展车载电视业务;演艺娱乐业将充分利用泉州市演出团体多、地方戏曲资源丰富的优势,扶持一批具有地区特色,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艺术表演团体,重点培养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连锁娱乐企业。
□政策扶持
举措一:资金补助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的2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采取项目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基地、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大文化产业工程、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项目及国有文化企业转企改制等;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同时各县(市、区)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举措二:税费减免
泉州将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转制后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举措三:鼓励非公资本进入
在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方面,政府将编制全市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对鼓励、允许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和产业种类以及审批机构、核准方式等行政许可项目向社会公布。
此外,相关部门将降低初创小企业注册资本门槛,两个以上投资主体设立的公司制文化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允许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多渠道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支持。
举措四:拉动社会资本投资
政府将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通过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拉动社会资本投资,采用资本市场拓宽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
举措五:土地政策有优惠
在土地优惠政策方面,文化设施用地将统一纳入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地供应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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