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限折令”谁受益?出版业规则该谁制定?
2010-02-03 13:27:00.0 来源:北京晨报 责编:乐轩
- 摘要:
- 沈浩波认为:“现在图书市场大打价格战确实不行,竞争不应该通过价格战来实现,而且价格战同样会形成垄断。”在价格战硝烟弥漫的今天,沈浩波认为传统的国营书店确实需要保护,在这一方面,行业协会试图介入的意识很好,但是具体要如何操作,则需要更加严谨的论证和更有执行力的部门推动才行。
折扣从何而来?
根据《规则》发布方的说法,《规则》之所以规定折扣的条件和范围,其目的是真正治理当前图书市场中泛滥的“价格战”问题。
《规则》的制定人之一、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黄国荣说:“目前整个图书出版业交易行为失范。近年来,出版行业折扣战、拖欠货款等问题愈演愈烈。现在更多的人将该《规则》简单理解为限制图书打折,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制定《规则》来维护图书出版市场的行业秩序。”
实际情况似乎也确实如此,高折扣其实反映出图书市场中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图书暴利,图书定价高昂,但其成本远远要低于定价。这是民营实体书店和网络书店在大范围折扣之后仍旧有利可图的原因。《规则》中其实也对此有涉及,如第三章第11条提到供货商和出版社要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合理定价。但其力度远远低于折扣的规定,同时也缺乏处理手段。
治理图书市场无序的价格战,其根本是要治理暴利问题,而不仅仅是治理折扣。《规则》目前看来厚此薄彼,是否能最终达到治理市场无序竞争的目的,还待商榷。
谁是真正的垄断者?
图书市场本身的调整是否已经失败,行业规范是否真正有规范市场的能力?对于更长期的市场来说,是不是一件好事,这或许是更需要考虑的问题。
沈浩波认为:“现在图书市场大打价格战确实不行,竞争不应该通过价格战来实现,而且价格战同样会形成垄断。”在价格战硝烟弥漫的今天,沈浩波认为传统的国营书店确实需要保护,在这一方面,行业协会试图介入的意识很好,但是具体要如何操作,则需要更加严谨的论证和更有执行力的部门推动才行。
与此相对的,消协和律师协会则对《规则》的规定表达了反对,1月15日,消协和律协共同发表了对于《规则》的观点,指出该《规则》涉嫌价格垄断,违反《反垄断法》,限制了正常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李河也认为在市场环境下,非市场的手段缺乏合法性。
“出版行业转企业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既然已经转成企业,就要想办法去学会适应市场,而不是动不动就用市场外的手段,挥舞起行政的大棒。”李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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