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出版应对数字出版:抓住内容 掌控运营
2010-03-02 0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泠泠落落
参与平台运营拥有主导权
传统出版社与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应该是一种深层次的新型合作关系。出版社不能仅仅限于向数字技术商提供出版内容,必须控制或参与其中的平台运营。
假如出版社只是图书内容的提供者,这不仅让出版社难以充分挖掘互联网阅读的市场潜力,同时还有可能失去对整个数字出版产业链的主导权。目前,在国内市场上,书生、超星的数字图书馆网络阅读平台已初具规模。不难看出,在未来的网络出版市场上,可能将要出现由拥有技术力量的商业机构或技术公司来构建网络出版平台并实施运营的局面,而出版社将会沦为单纯的内容提供者。一旦这些网络平台运营商借助强大的平台优势直接向出版产业链最上游的作者资源延伸,则将直接威胁到出版社的生存和发展。应对这一局面的根本方法就是出版社掌控数字图书的网络运营。
出版社与其他高科技公司进行技术合作时,可以通过自己投资或直接经营网络出版平台部分。如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与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数字图书合作开发。由方正集团为之提供电子书制作、阅读、下载等技术支持,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组建的易文网经营销售平台。主导整个产业发展的仍然是易文网背后的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方正仅仅是为其服务的专业技术供应商。而通过这种网络出版产业链整合模式,出版社不仅避免了以较大的资金成本投资于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又为其他拥有较强技术力量的商业机构参与产业发展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并保证了自身在整个产业链中的领导者地位。
出版社也可以与拥有技术实力的数字公司互相融投资、参股,甚至与其组成合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地掌控数字图书的网络平台运营。美国一些传统出版商在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多采用与技术提供商参股或并购的方式进行,如哈珀·柯林斯出版集团选择与newstand进行合作并为此拥有其10%的股份,兰登书屋购买vocel公司部分股权以开发手机阅读等。
总之,出版社只有找准自己的功能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少为,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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