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0-08-16 06:39:05.0 来源:??????? ?? 责编:??
- 摘要:
- ??????????????????????????????????????????????????????????????????????????09?11?????????????????????????????????????????????????
参考:曼罗兰、高宝传合并的法律参考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在《德国控制企业合并的立法与实践》的观点,作为欧共体成员国,德国市场竞争秩序方面的法律,很多与欧共同体法是竞相适用的,表现在企业合并控制方面,除了适用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还得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1条和第82条。
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的第37条将企业合并的概念扩大到一个或者几个企业直接地或者间接地对另一个企业在竞争方面施加显著影响的所有方式,包括:
1)取得财产: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企业全部或者重大部分的财产;
2)取得支配权:一个或者几个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地取得对另一个企业或者几个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支配权;
3)取得股份: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第3款规定,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股份,如果这些股份或者它们与该企业以往所持有的股份共同至少达到被取得企业25%或者50%的资本或者表决权,这两个企业便可视为实现了合并;
4)其他任何方式: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第4款仍然保留了一个总则性条款,即“一个或者几个企业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对另一个企业的竞争施加显著影响的企业间的任何约束”,都可以被视为企业合并。
背景资料:
曼罗兰中国网站称,曼罗兰是全球第二大印刷设备生产商;2008年财政报告显示曼罗兰年销售额超过17亿欧元,其中出口额约占80%;曼罗兰轮转和平张印刷机在出版、商业、包装印刷等行业为广大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
高宝中国网站称,高宝股份公司作为世界上专业印刷机制造与供货商,涉及用于商业、书刊和包装的单张纸胶印机、商用卷筒纸胶印和卷筒纸凹印、报纸印刷和半商业印刷的卷筒纸胶印机,以及数字印刷和特种印刷等所有印刷方式。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