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进境物品超50元今须纳税 海外代购面临洗牌
2010-09-01 09:40: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编:喻小唛
- 摘要:
-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海外代购或面临重新洗牌
此次有关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政策的调整,海关不仅将严格监管邮寄的物品,还将全面加大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力度,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海外代购或将面临一次重新洗牌。
有媒体在采访北京国际邮电局建国门邮局时看到,邮局也明显加大了对进境邮包的检查力度,该邮局负责北京、河北、安徽、江西、贵州、宁夏、青海、甘肃这几个省市的进出境邮包的邮递,每天有近万个邮包进境。在这里专门设有海关办事处,像这样的驻邮局海关监管点,全国有50个。在这个邮局里,每一件邮包都被拆开检查。与此同时,海关还要对邮包进行风险分析、重点跟踪。
可以说,由于邮递进境物品起征点降为50元起,一些代购商如果将货物拆分再逃税的可能性也不大。
对于从事海外代购的商家而言,则面临行业的一次洗牌。
一位在德国从事服装品牌代购的孙小姐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今后可能转行奢侈品代购,“对于奢侈品邮寄来说,增加一两百块成本的话,消费者不会太在意,但对于服装来说,相当于增加了一半的成本。 ”
在淘宝网上,不少代购点已贴出了调价公告,而另有一些化妆品、包包代购店甚至挂出了“暂停营业”的告示。
“我们最近也很愁,不知道今后怎么办。”一些专门从事“海外代购”的网上卖家时表示,新政策对他们的影响较大,可能会促使他们调整业态方向。
据悉,此次海关新政只涉及邮寄,并未涉及过境人员的行李物品。一些网上商家正积极联络,准备通过空姐、导游、留学生等“空中飞人”以个人携带入境方式来避税。
与此同时,各式各样的 “机场代购”、“空姐代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些网店甚至打出空姐图片作为 “店招”吸引顾客。
相比其他“海外代购”者的急迫,这些“空姐代购”业者显得十分从容:“我们的价格肯定是有优势的,今后货源也很足,你可以把我们店铺收藏起来。 ”一些店家甚至表示:“9月之后我们的价格不会大调整,而且肯定是‘含税价’。 ”
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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