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样本书印刷盗版书籍 6人侵犯著作权获刑
2012-04-23 09:08:56.0 来源:齐鲁晚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曾经是书商的女子郭某,为还房贷找人印制盗版书籍销售,结果被抓。19日,记者从法院获悉,郭某及印制盗版书的同伙皆被判刑。
【CPP114】讯:曾经是书商的女子郭某,为还房贷找人印制盗版书籍销售,结果被抓。19日,记者从法院获悉,郭某及印制盗版书的同伙皆被判刑。
2011年1月底,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执法时,发现一家公司印制了大量盗版书籍,随即进行了查处,并将印刷负责人带回进行继续调查。不久后,包括购买样本的郭某在内,相关6人先后自首或被公安机关查出。2012年1月份,6人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份,郭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欲复制包括《语文》课本在内的图书销售牟利。随后,郭某从淘宝网上买来图书样本,向奎文区居民姜某提供,指使姜某对图书进行复制。
同年12月中旬,姜某在明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先后指使潍坊一设计公司员工刘某制作印制图书所需的胶片;指使一广告公司副总、印刷车间主人颜某印制图书书页;指使潍坊一装订厂负责人将图书书页装订成册。其中,有5500册被装订成册,由郭某取回,对外销售牟利。
郭某得知被公安部门发现了印刷盗版的行为后,慌忙将未销售的书本当做废品卖掉,随后又投案自首。以前做过书商的她称,已经无业的她,为了减轻丈夫偿还房贷的压力,才想到了印制盗版书籍。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郭某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6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郭某、姜某为自首,遂判决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其他四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11年1月底,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执法时,发现一家公司印制了大量盗版书籍,随即进行了查处,并将印刷负责人带回进行继续调查。不久后,包括购买样本的郭某在内,相关6人先后自首或被公安机关查出。2012年1月份,6人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份,郭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欲复制包括《语文》课本在内的图书销售牟利。随后,郭某从淘宝网上买来图书样本,向奎文区居民姜某提供,指使姜某对图书进行复制。
同年12月中旬,姜某在明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先后指使潍坊一设计公司员工刘某制作印制图书所需的胶片;指使一广告公司副总、印刷车间主人颜某印制图书书页;指使潍坊一装订厂负责人将图书书页装订成册。其中,有5500册被装订成册,由郭某取回,对外销售牟利。
郭某得知被公安部门发现了印刷盗版的行为后,慌忙将未销售的书本当做废品卖掉,随后又投案自首。以前做过书商的她称,已经无业的她,为了减轻丈夫偿还房贷的压力,才想到了印制盗版书籍。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郭某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6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郭某、姜某为自首,遂判决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其他四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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