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名
  • 密码
  • 产品
供应
求购
公司
资讯
展会
评论访谈专题话题印搜动态
国内国际环保视频产品导购
活动展会设备印品世界
行业动态企业动态营销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统计商机
印前印中印后包装器材耗材油墨
胶印数码标签CTP纸箱创意丝印柔印其他
展会专题企业专题资讯专题技术专题
文化人物社会
展会预告会议预告展会资讯国内展会国际展会推荐展会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您当前位置: CPP114首页> 新闻频道> 国内> 正文
胶印油墨
胶印材料
丝印材料

新闻出版总署: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必要

2012-04-24 13:28:59.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编:喻小唛

摘要:
举了个例子来说明,比如说作者出版一本书,不需要委托他人,自己就可以管理。但如果有其他报刊杂志需要使用书中的一篇文章或一个片段,就会出现两难境地:一是作者不知道杂志这一期专栏里是什么题材,也很难知道把文章投稿给谁;二是杂志社找作者也比较难,除非作者非常有名。“这个例子在其他领域也适用。”
  【CPP114】讯:近日,《著作权法》中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引起社会争议。音乐界质疑著作权人的权利被架空。对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有必要的,延伸的问题可以讨论。

    阎晓宏解释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在基于权利人自愿的基础上,把权利人难以行使的一些“小权利”集中起来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帮其管理。

    他举了个例子来说明,比如说作者出版一本书,不需要委托他人,自己就可以管理。但如果有其他报刊杂志需要使用书中的一篇文章或一个片段,就会出现两难境地:一是作者不知道杂志这一期专栏里是什么题材,也很难知道把文章投稿给谁;二是杂志社找作者也比较难,除非作者非常有名。“这个例子在其他领域也适用。”

    “虽然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已经产生了100多年,但是在中国的时间很短。作为一种制度设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有必要的,是有生命力的”,他强调。

    对于如何把这个制度实施好,阎晓宏表示,延伸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比如。音著协现在管理5000多位词曲作者的权利,所谓延伸,就是这5000、6000音乐家之外的作品能不能由它来代理的问题。“草案提出可以代理,但是作者声明不许代理的除外,而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目前也不愿意延伸代理。4月30日征求意见截止以后,我们会认真的进行修订。
分享到: 下一篇:杭州数字出版印刷发展势头强劲
  • 【我要印】印刷厂与需方印务对接,海量印刷订单供您任意选择。
  • 【cpp114】印刷机械、零配件供求信息对接,让客户方便找到您。
  • 【我的耗材】采购低于市场价5%-20%的印刷耗材,为您节省成本。
  • 【印东印西】全国领先的印刷品网上采购商城,让印刷不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