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名
  • 密码
  • 产品
供应
求购
公司
资讯
展会
评论访谈专题话题印搜动态
国内国际环保视频产品导购
活动展会设备印品世界
行业动态企业动态营销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统计商机
印前印中印后包装器材耗材油墨
胶印数码标签CTP纸箱创意丝印柔印其他
展会专题企业专题资讯专题技术专题
文化人物社会
展会预告会议预告展会资讯国内展会国际展会推荐展会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您当前位置: CPP114首页> 新闻频道> 国内> 正文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新规6月实施

2012-06-01 09:42:38.0 来源:证券时报 责编:喻小唛

摘要:
规定要求,报检单位对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必须提供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和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出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应提供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和符合此规定的声明。
  【CPP114】讯: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保证其所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含说明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规定要求,报检单位对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必须提供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和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出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应提供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和符合此规定的声明。

    此外,有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格式版面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符合性检测结果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三种情形之一的,检验检疫部门将直接判其为不合格。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合格的(除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

分享到: 下一篇:SnipSnap:将纸质优惠券带入移动时代
  • 【我要印】印刷厂与需方印务对接,海量印刷订单供您任意选择。
  • 【cpp114】印刷机械、零配件供求信息对接,让客户方便找到您。
  • 【我的耗材】采购低于市场价5%-20%的印刷耗材,为您节省成本。
  • 【印东印西】全国领先的印刷品网上采购商城,让印刷不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