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签标准号标注显混乱
2012-06-07 09:24:33.0 来源:中国日报网 责编:陈培
- 摘要:
- 今年4月25日,市民张杨在李家沱某超市,为单位购买了152桶某品牌纯正菜籽油,价值10168.8元。购买时,标签上有醒目的绿色食品标志,他觉得很放心,可买回去才发现,标签上标注的竟是国家标准:GB1536-2004。
问题企业乱标注消费者存疑
“绿色食品中不准用苯甲酸钠,这样标注肯定不行!”重庆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质量标准科负责人鲜小红说,如以国家标准来看,这包枣子是合格产品,因为该标准允许限量使用苯甲酸钠,但它已违反绿色食品相关规定。河北沧州程氏永兴枣业有限公司则解释说,这是无意中用了旧包装,但是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要求。
记者对比《绿色食品-蜜饯》标准和国家标准《蜜饯卫生标准》发现,不仅前者检测指标较后者多,而且在同样检测项目中绿色食品标准也更严格。如绿色食品标准要求每公斤蜜饯中,铅含量不多于0.3毫克,铜含量不多于5毫克;而国家标准只要求铅、铜含量分别不多于1毫克和10毫克。同时,绿色食品标准明确要求,不得使用苯甲酸钠、二氧化钛、糖精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
河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科杨科长昨日表示,该枣子属不合格绿色食品,该中心已决定取消其绿色食品认证。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质量监督处处长王华飞说,我国产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种,绿色食品标准由农业部制定和发布,属于行业标准,以“NY”字母开头,其要求比国家标准高得多,只有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并通过农业部认证,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各项检测指标的食品,才能标注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标准号标注混乱,最近我们中心也接到不少市民反映这个问题。”王华飞介绍,主要是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自己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申报或抽检符合绿色食品要求就行了,至于标签上生产标准号是否标注相应的绿色食品标准,并不重要。
在某超市选购食品的市民蒋平表示,这些绿色食品既有标注国家标准的,也有标注企业标准的,拿不准他们是不是真的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的。
监管部门
企业生产标准
与标注应统一
重庆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称,企业生产时执行什么标准,就应在标签上注明什么标准,质监部门也是根据企业生产执行的标准,进行监管和检测。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质量监督处处长王华飞表示,今年4月20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规定: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识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这意味着,企业执行什么标准,就应标注什么标准。如果是绿色食品,就应标注相应生产标准。目前,该中心已要求企业在绿色食品包装上严格标注绿色食品标准。
重庆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质量标准科负责人鲜小红说,今后每个企业在备案时,都要提交包装图案,上面严格标注其执行的绿色食品标准,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严格执行,不能私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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