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古籍整理版权保护——版权保护的八个命题
2012-07-03 15:29:4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6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出版协会古籍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古籍整理作品版权保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座谈会在京举行。这是古工委就此话题继去年9月24日至26日在浙江萧山召开的第二次会议。
古籍整理作品也有差异性
徐俊认为,任何一部古籍整理作品都是有差异性的,即使标点、分段这么小的地方也会有差异。徐俊建议从差异中寻找侵权依据。即使是同一部古籍,只要是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在资料的使用、判断与取舍上,就会有不同,出来的整理作品就一定有差异,包括风格上的差异,甚至是错误的差异。
提高古籍整理出版门槛
让与会者担忧的是,古籍整理出现的一些乱象与一些古籍整理者没有版权意识有关。许逸民说,有的古籍整理者对别人的劳动随意侵占。只拿一个已经出版的集子就做出另一个集子是其一。引书上有原作者名字,但是却无注释者、点校者名字是其二。影印出版拿来就印,既无出版说明,也无原来目录是其三。
提高古籍整理者自身的素质,应从提升古籍整理出版的门槛入手。上海书店出版社总编辑金良年建议,出版辞书要有资质,出版工具书要有资质,出版古籍整理作品也应该有资质。
应弄清古籍整理的概念
古籍整理本身有比较明确的标准,只是这些标准只有我们的从业者比较了解,对外解释的比较少,加之外界不乏消解古籍整理权的误说,造成大家尤其是业外的人对这个工作比较陌生。徐俊如是说。
对此,北京大学教授、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安平秋建议,需要把古籍的概念和范围搞清楚。他认为,古籍整理不是说把这间屋子整理整理的含义,是对于古籍的标点、校勘、注释、今译、翻译等多方面内容的整体性的概念。
合同签订可包含数字出版
上海古籍出版社副社长王纯建议,古籍出版社在和作者签约的时候,可把数字出版权益明确下来。王纯认为,一些简单的标点很难受到保护,但是真正附加高水平的内容是有价值的。出版社在开发数字产品的同时做自己的数据库,做自己的电子文本,从而使自身权威化、标准化、规范化。既方便读者使用又能够掌握产品版权,这可能是古籍出版社避免侵权、盗版的一个路径。
将古籍整理作品版权集中管理
古籍整理出现侵权、盗版现象,除社会有需求外,使用者向版权人支付报酬缺乏途径也是原因。据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说,国图需要将大量的高质量的古籍整理作品以数字化的方式满足读者需求。可是运作当中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是:一个一个地向作者征集版权的成本非常大。找出版社,只能解决出版那一部分权利。找作者,只能解决作者的权利。使用者想守法,但是没有这条路,使图书馆服务起来很困难。
陈力建议借鉴国外模式,将版权集中管理。陈力说,古籍出版社要解决自身权益保护问题,仅靠堵、靠打官司是不够的,必须想办法将相关的权益集中化管理,不然的话以后随着数字化进一步的发展,古籍整理作品被侵权的事情会越来越多,同时也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
- 相关新闻:
- ·法国在多国推行“出版援助计划” 2012-07-03 09:54:23.0
- ·美国大学出版社的“第二次数字化浪潮” 2012-07-03 09:14:19.0
- ·新闻出版总署十项细则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 2012-07-02 11:15:25.0
- ·美国一项电子教材版权保护技术专利惹争议 2012-07-02 09:45:14.0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