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订引热议 关注碳交易试点
2012-09-21 11:39:0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编:江佳
- 摘要:
- 1979年开始试行、1989年正式通过实施至今的环境保护法开始修改,《环境保护法》再度进入人大修法程序。虽然本次条文修改是"针对部分重点内容"的"阶段性修改",但同样引发热议。而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也引发了国内各媒体的普遍关注。
【CPP114】讯:1979年开始试行、1989年正式通过实施至今的环境保护法开始修改,《环境保护法》再度进入人大修法程序。虽然本次条文修改是"针对部分重点内容"的"阶段性修改",但同样引发热议。而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也引发了国内各媒体的普遍关注。
1、环保法修订,各方意见一箩筐?
8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首次审议。虽然本次条文修改是“针对部分重点内容”的“阶段性修改”,但同样引发热议。9月13日科技日报就环保法修订中“如何提高公众的环保参与权”进行了多方解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有利于疏解群众疑虑情绪,有利于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强化信息公开是本次环保法修订的一个亮点。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也表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要让公众可以畅通地表达民意,不仅仅是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了解相关信息,而是要在前期就让公众参与到决策中,让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而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张志敏认为,这次修改环保法,在环境安全方面进行了大量的修改。
9月14日的南方周末在文章中说,环境保护法修订,“政府监管”一项成了“最大”亮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指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涉及解决与单项法不一致等三大问题,虽然不是设想中的“大改”,但她认为“中改”也值得期待。而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曦给出了这样的点评:“尽管草案难如人意,但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上走出重要一步,应该继续走下去。”
文章还指出,也有专家学者提出了质疑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在微博上直斥了草案的4点不足;而多位学者认为,如果一开始就让公众参与,知情并表达意愿,就会避免出现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事件。可惜环境权,或是更直接的加强公众参与都没有列入草案。同样,被业界寄予厚望的其他建议,如解决环评中事后补评、边建边评等症结问题没有列入草案,呼唤多年的生态补偿机制缺乏可操作性等都被认为有所不足。
环保法修正案有喜有忧。经济观察报认为,目前对外公布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对于学界、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等角力较深的“政策环评”、“信息公开”等焦点并没有突出修订,最大的修订特色在于提出“环保达标纳入政绩考核”等多个针对地方政府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强制性约束条款。
文章分析说,“立法一直难以推进,主要原因就在于环境保护的利益相关方,在修改的条款上存在比较大的分歧。”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的初审稿对“法眼”的落实喜忧参半。喜的是“初审稿加入了专门针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检查’这一章。”忧的是“步子还不够大,有了约束,规定可以再细化,比如考核的内容、如何打分、分值比例等。”
2、碳交易试点,画地为牢可行吗?
1、环保法修订,各方意见一箩筐?
8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首次审议。虽然本次条文修改是“针对部分重点内容”的“阶段性修改”,但同样引发热议。9月13日科技日报就环保法修订中“如何提高公众的环保参与权”进行了多方解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有利于疏解群众疑虑情绪,有利于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强化信息公开是本次环保法修订的一个亮点。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也表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要让公众可以畅通地表达民意,不仅仅是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了解相关信息,而是要在前期就让公众参与到决策中,让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而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张志敏认为,这次修改环保法,在环境安全方面进行了大量的修改。
9月14日的南方周末在文章中说,环境保护法修订,“政府监管”一项成了“最大”亮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指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涉及解决与单项法不一致等三大问题,虽然不是设想中的“大改”,但她认为“中改”也值得期待。而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曦给出了这样的点评:“尽管草案难如人意,但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上走出重要一步,应该继续走下去。”
文章还指出,也有专家学者提出了质疑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在微博上直斥了草案的4点不足;而多位学者认为,如果一开始就让公众参与,知情并表达意愿,就会避免出现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事件。可惜环境权,或是更直接的加强公众参与都没有列入草案。同样,被业界寄予厚望的其他建议,如解决环评中事后补评、边建边评等症结问题没有列入草案,呼唤多年的生态补偿机制缺乏可操作性等都被认为有所不足。
环保法修正案有喜有忧。经济观察报认为,目前对外公布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对于学界、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等角力较深的“政策环评”、“信息公开”等焦点并没有突出修订,最大的修订特色在于提出“环保达标纳入政绩考核”等多个针对地方政府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强制性约束条款。
文章分析说,“立法一直难以推进,主要原因就在于环境保护的利益相关方,在修改的条款上存在比较大的分歧。”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的初审稿对“法眼”的落实喜忧参半。喜的是“初审稿加入了专门针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检查’这一章。”忧的是“步子还不够大,有了约束,规定可以再细化,比如考核的内容、如何打分、分值比例等。”
2、碳交易试点,画地为牢可行吗?
- 相关新闻:
- ·SGS助推中国包装行业绿色安全 2012-09-17 14:44:49.0
- ·?????????????????? 2012-06-26 10:51:53.0
- ·广东成立环保企业绿色联盟 2012-06-19 09:47:39.0
- ·环保型软包装水墨 引领食品包装新革命 2012-04-12 10:27:44.0
- ·SGS:碳标签将成为下一个隐形贸易壁垒 2011-12-31 09:55:27.0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