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遭出版社擅自使用 7旬老人跑遍全国提侵权诉讼
2012-09-27 08:34:55.0 来源:法制日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十多年前编著的80余篇英语短文,相继被北京、安徽、河南、福建、海南等省市的教育机构、出版社未经许可擅自使用。7旬作者张老师5年来跑遍全国五省市的多家法院,提起53宗著作权遭侵害诉讼。
教育机构的代理人和张老师还专程从北京赶回海口,希望在双方都信任的李庭长的主持下,完成法律程序,把全国所有案件在海南高院都做个了结。今天,刚刚调任三亚的李庆也专程赶回来,为双方当事人主持最后一次调解。
“李庭长,前面4宗案件虽然我们败诉了,但你们的庭审,你们所做的工作都让我们信任、感动,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海南解决剩下所有的案件。”教育机构的代理人说。
“我自愿放弃对该教育机构及相关单位的诉讼,包括放弃对已生效判决请求强制执行和撤回在全国正在诉讼中的案件的诉讼请求,共计53宗(最终以实际案件数为准)。”张老师在海南高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上签字,教育机构则承诺在所有诉讼的调解书和撤诉裁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对张老师给予一次性补偿。
著作权重要性被忽略
事后,李庭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系列案的调解过程中,我们有苦有乐。张老师的维权让我们看到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但令我们感到悲哀的是,许多单位还没有意识到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
据了解,这系列案件中的侵权人、被告教育机构,自身也存在作品被其他机构使用而未被署名并支付报酬,著作权受到侵害的情况。因此法官建议,在使用作者不明的作品时,应该提前申明“请作者与编辑联系,以奉稿酬”,也许这样可以避免纠纷发生。
■链接
原告谈某于2007年5月创作了诗作《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并首发于自己的博客。2011年3月,她发现某出版社未经许可出版了包括该作品的图书《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且将涉案作品署名仓央嘉措。故将该出版社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由于仓央嘉措的出版物中该文作者争论较大,且有《读者》对该文署名在先,故该认知错误非被告出版社自身所能避免。另外,涉案图书对《见与不见》一文使用比例有限,且对其作者争议进行了声明。据此,判决被告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含有《见与不见》内容的图书。
□说“法”
知识产权保护需加厚防护墙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同时也建立了行政与司法双轨并行、多方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尽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保护网越织越密,但各个领域的侵权案件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检验、鉴定标准还有欠缺之处,另一方面在于一些个人、单位的尊重知识产权观念不强,仍存侥幸心理。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既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不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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