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告
2012-11-07 10:09:3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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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公司2012年半年度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公告编号:2012-058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有关通知要求,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情形,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上市时所作承诺
1、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生产基地搬迁风险承担所作的承诺
(1)承诺主体: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在生产基地搬迁前,本公司用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租赁房产发生不能使用的风险时,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宿舍等与生产有关设施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以及发行人租赁新厂房后搬迁的费用);待本公司新建的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及材料加工项目投入使用后,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将向公司以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购买上述存在法律风险的房产;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共同以拥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分红权为其履行上述承诺进行担保。
(3)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运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乔鲁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所作的承诺
(1)承诺主体: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运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乔鲁予。
(2)承诺内容:公司/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和保证确认的真实性,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确认事项不真实,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3)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
(1)承诺主体:乔鲁予、侯旭东以及李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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