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对“身份”存疑事件做出回应
2013-06-08 08:49:28.0 来源:齐鲁网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近日有网站发布文章,文章中写到“业内人士认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老调重弹”,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是香港注册的社团、机构涉嫌违法经营”,对此文章中的几点质疑,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做出回应。
第九条: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为依法惩治此类犯罪,司法解释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明确此类“反向添加”行为同样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有些餐馆使用地沟油,并没有立即造成人身伤害,但是确实地沟油存在安全隐患,这种情况国家也会对使用和制造地沟油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司法判决或作出死刑判决。
而方便面碗作为食品包装产品含有荧光物质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塑料袋、快餐盒、密胺餐具、保鲜膜、筷子、吸管、餐巾纸、锅碗瓢盆刀叉勺、吃穿住行用、油盐酱醋茶......凡是消费者在家遇到的、餐桌上出现的东西,都是董金狮打假的范畴,工作的重点。
董金狮在国内外发表论文和文章400余篇,接受国内外各媒体采访5000余次。现兼任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并受聘于西北大学、北京印刷学院等高等院校客座教授,是著名的食品安全与环保专家,并被誉为中国知识维权第一人。
质疑五:
“据了解,2012年8月份,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曾发布信息称,多款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外层包装荧光性物质超标,对此,湖南卫视还曾邀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实验检测,结果显示一次性纸杯、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双层纸质包装外层确实存在荧光物,但荧光物不会在开水冲泡时渗透内层污染食品。”
协会回复:
湖南卫视采访的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并不具备国家认可的检验资质,所以,所得结论不能用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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