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造 马云金融梦近
2013-06-25 09:24:42.0 来源:新京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这一表态激发了民间资本大佬的投资热情。
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发起银行的持股比例限制为15%。一些经营良好的小贷公司因此放弃了升级为村镇银行的想法。
比如,浙江瑞安华峰小贷公司想成为“正规军”,温州市政府也曾想借此树立示范效应,但在发起人、控股权、监管方等制度“天花板”长期无法突破后,该公司意欲借道香港成立专业财务公司。
这也被诸多学者和民营企业家称之为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玻璃门”。
此次国务院表态释放了政策放开的信号,让市场看到了银行这一中国金融市场最后一个“堡垒”向民资真正开放的迹象。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认为,民营银行可以不由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而是由民间资本来主导设立,这有可能是未来金融改革的主要突破口。
“组建民资大银行”不被赞同
目前大多数意见都赞同,不应该平地拔起组建民资大银行。
放开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怎样的路径是最佳的?
对这一具体问题,各方有不同的观点,但目前大多数意见都赞同,不应该平地拔起组建民资大银行。
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在目前的基础上放开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中小银行,是民营资本稳健进入银行业的路径。
央行研究局局长纪志宏认为,启动民营银行准入试点,应该在保证基层金融监管的情况下,启动民营资本作为主发起人和实际控制人,设立村镇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的试点。
经济学家汤敏认为,应该选取那些经过数年市场考验、做得规范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升格为民营银行。他认为“这样从审批来说相对容易,风险比较小。而不是平地拔起式地捧几个民企大老板组建银行。”
民生银行是目前股份银行中唯一的一家民营银行,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则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在今年3月董文标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递交了提案,他认为,应该推动地方政府从地方性银行中退出,将地方性银行改造成真正的民营银行。
新京报记者苏曼丽沈玮青
民资进入金融业大事记
1996年
民生银行成立。其股权结构中,共有59家发起人单位,13.8亿元资本金,其中,85%来自非国有企业,占据主体地位。
2004年
浙商银行组建,共有股东15家。其中,13家是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比85.71%。
2006年
银监会批准设立村镇银行,并将其作为鼓励民资进入的主要领域。
2008年7月
浙江省政府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这是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国内第一个公开提出试点民间金融合法化的省份。
2010年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份文件因涉及36条意见,与2005年2月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的意见条数相同,因此也被称为“新36条”。“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2012年
银监会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细则”,其中规定,“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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