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产值近2000亿元 内容资源成争抢对象
2013-07-15 15:02:39.0 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责编:赵琴
- 摘要:
- 7月8日,在第五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2012-2013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达到1935.49亿元,比2011年的1377.88亿元同比增长40.47%。
【CPP114】讯:7月8日,在第五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2012-2013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达到1935.49亿元,比2011年的1377.88亿元同比增长40.47%。而这一数字在2010年仅为1051亿元,在两年时间实现从千亿元到近2000亿元的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孙寿山在博览会上指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当前已步入“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阶段,新闻出版与科技融合步伐加快,显示出持续创新、多样化的发展模式;产业转型升级加速,产品形态蓬勃发展;数字出版产业基地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互联网企业是数字出版主力军
数字出版已成为我国新闻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数字出版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显示,2012年互联网广告、网络游戏和手机出版(含手机彩铃、铃音、游戏等)仍占据数字出版产业收入的前3位,分别达到753.1亿元、569.6亿元和486.5亿元。
相比之下,数字报纸(不含手机报)、电子图书、网络期刊的产业规模较小,分别为15.9亿元、31亿元和10.83亿元。但数字报纸和电子图书保持了快速增长,增长幅度均超过30%。以电子图书为例,产品规模从2009年的60万种,增至2012年的100万种,增长率为66.67%。2012年电子图书收入规模是2011年度7亿元的4.43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指出:“出版企业生产制作产品的日益丰富、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大力推广、以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为代表的移动阅读终端的广泛应用,都为电子图书在2012年的井喷贡献了力量。”
2012年,数字出版领域的用户数量也在平稳增长。《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累积用户规模达到11.82亿人次,其中电子图书在2006年至2012年的7年间用户规模相对稳定,实现平稳增长,而在线音乐、网络游戏用户规模从2008年至2012年实现跨越式大增长。
此外,数字出版的原创作品数量在快速增长。《报告》显示,互联网原创作品的产品规模增幅显着,从2009年的118.68万种,增至2012年的214.43万种,增幅高达80.68%。
一系列数字的背后,郝振省总结了数字出版产业的态势。他说,2012年以来,新闻出版企业加大创新力度,谋求发展破局;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呈现多样化;新兴技术的应用开启数字出版全新业态;传播渠道更新换代,数字出版重心向移动互联网转移;终端格局基本形成,发展路径日趋明朗。
传统新闻出版企业需加快转型升级
在1935.49亿元的数字出版收入中,传统出版企业只占有了约3%的市场收入。百度、新浪、盛大文学等互联网企业在数字出版领域具有强势的地位。此外,新媒体企业也纷纷向新闻出版领域渗透,在数字出版业务上获得较大进展。
当前,电商、技术商、运营商等都将触角伸向了内容生产领域,加大了数字出版的布局与投入。如当当、京东、淘宝等都在近两年开始运营电子书分销平台业务。国外的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已经进入中国电子书市场。同时,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为代表的电信运营商借助渠道优势,成立了手机阅读、手机动漫、手机游戏等基地,聚合内容资源。
平台运营商、技术商等都在抢占内容资源,不断蚕食着传统出版商的利益。“传统新闻出版企业必须不断加强市场实践,总结经验,以增强营收能力,以保证自身的发展、壮大。”郝振省认为,对于传统出版单位来说,需要满足用户需求,提高产品的易获得性。数字出版产品被用户发现并节省读者选择的费力程度已成为数字出版盈利的关键所在。
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传统出版企业已经主动应用数字技术开发数字出版业务,探索盈利模式。孙寿山指出,新闻出版企业要创新发展思路,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对新形态、新技术、新模式的探索,把文化资源、特色资源转化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还要创新运用科技,驾驭既有成熟技术,加大对科学技术应用的投入,丰富数字出版产品形态和服务能力。
数字出版产业仍需迈过“难关”
虽然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值创新高,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郝振省分析指出:一是产业链循环不畅,产业协同机制缺失;二是侵权手段日趋复杂,监管难度加深;三是盈利水平和品牌建设能力较为弱小,模式单一。
数字出版产业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需要解决以上3道难题。以产业协作为例,出版企业与技术商尚未建立良性的合作模式。郝振省认为,在完善的数字出版产业链中,主体应该是内容提供者,技术提供商只是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数字出版单位将所拥有的版权内容提供给技术商,同时也就提供了长期积累的品牌、信誉资源,却所得甚少。无论在传统出版时代还是在数字出版时代,出版的核心价值都在于内容。内容提供方应与技术商建立起互惠共赢的数字出版模式。
此外,行业标准与数字出版发展速度并不匹配,因此制定行业标准的步伐加快。《报告》显示,2012年以来,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新闻出版业数字出版唯一标识符》和《中国标准名称标识符》等行业标准已经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这些标准有利于海量数字内容资源的查找与利用。“另外一大批数字出版标准处于组稿、制定或征求意见阶段,如《印刷技术术语·数字印刷》等。”郝振省说。
孙寿山表示,未来几年,要创新标准体系,制定更多起关键作用的标准,加强数字出版标准的符合性测试和认证,向更深更新领域推进标准建设。比如,针对卫星数字发行这一新型业态以及数字出版的新领域进行标准建设的探索。
对于数字出版产业未来发展趋势,郝振省根据《报告》做出了一个基本的判断。他表示,未来几年,科技与新闻出版融合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强。传统新闻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将进一步深化。社交化传播、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微传播等将在数字出版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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