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纸一体化将成造纸企业发展“主色调”
2013-12-16 11:01:21.0 来源:中国纸业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过去,在纸业市场的“饥饿期”,新建一个项目就意味着把一个“苹果”放入自己的篮子里。如今,处于市场“低迷期”,新建一个项目也许意味着让一个“苹果”烂在自己的篮子里。
“一体不化,结而不合”怪相需破除
随着林产工业的迅猛发展,全球森林资源显得愈加宝贵。在造纸工业发达国家,制浆造纸企业和原料林基地以多种形式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经营模式,使林业和造纸业从互为消长转变为相互促进、依存发展。
在“林纸产业群体”首创的芬兰,林纸工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与之相关的产业,从而形成了一个产业群体。在巴西,多数制浆造纸企业生产所需的木材,80%左右是由自己的原料林基地供应。印尼20世纪80年代后期,推行大规模建立工业用林计划以支持制浆造纸工业,并规定纸企建厂前必须先造林,建立企业的原料基地。而在一些私有林比重较大的国家或地区,私有林所有者组成了森林工业联盟,与包括纸企在内的以木材为原料的企业签订协议,为他们提供木材原料,形成稳定的供求关系。
房桂干告诉记者,从各国纸业的发展历史来看,造纸业与林业是产业链中息息相关、相辅相成的环节,只有将造林、营林和林产加工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森林资源和林产工业持续发展的局面。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林业和造纸业体制分割,林纸结合过程中存在“一体不化,结而不合”的“林纸一体化”现象。
随着我国纸和纸板产量的增加,木材资源短缺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造纸工业的健康发展。《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木浆比重将由目前的22%提高至24.3%,木浆增量约为700万吨,其中国产木浆比重由8.4%提高至10.3%,木浆增量约为400万吨。所需木材纤维原料将依靠国内外两种资源,加强原料林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林纸一体化。提高企业可控制林业基地比重,鼓励企业走出去,在国外营建原料林基地。
从《造纸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可以看出,造纸工业“十二五”期间的首要任务是通过提高木纤维比重,改善原料结构,增加国内供给。因此,加大纸浆专用材林地建设,林纸一体化将成为我国造纸企业发展的“主色调”,房桂干说。
林业政策增加林纸一体化正能量
安徽省近日公布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引起各方关注。而华泰集团、岳阳林纸公司、晨鸣纸业公司等拥有原料林基地的上市造纸企业,也成为这次“追光灯下的焦点”。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2011年启动,此后陆续推进。今年8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省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同时中央财政下拨第一批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2亿元,涉及865个国有林场、职工18万人,经营面积5859万亩,分别占全国国有林场的17.8%、24%和5.1%。
此次国有林场改革是前期集体林权改革的延续,是森林资源的整合与再分配,使原来较分散的林地和林场实行规模化管理,可实现国有林场生态林更好的保护,同时也对拥有原料基地、能保证原料供应的造纸公司以及本身有国有林场的林业龙头公司高值利用林业资源产生正面影响。
房桂干告诉记者,此次林权制度改革有望打破原有桎梏,更好地盘活企业存量林木资产,降低林木经营成本,使拥有林木资源的林企、林纸联合企业和林农各方受益,更好地推进林纸一体化进程。但是,由于有些地方搞一刀切,强行划分企业已经跟农民签署合同的林地,严重损害企业的利益;另外林权问题源于对森林资源使用和收益的现实需求,但我国立法对此认识及规范不足,存在诸多问题。林权流转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中涉及山林的评估、林权抵押贷款等后续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也将直接影响林权改革绩效的正常发挥,带来许多难以解决的“后遗症”。这些现象将不利于林纸一体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那么对于前不久称,广东碳交易试点预计年底启动,造纸行业属于准备纳入管控的行业之一,对于拥有自有林地的企业是否又是一则好消息?房桂干认为,对于一些拥有自有林地的企业,可以用林木资源的碳排放额冲抵制浆造纸生产过程的碳排放额,从而做到从林业到纸品生产全过程接近碳中性排放。碳交易试点工作的推进将极大推进林纸一体化工作,增强造纸企业营造纸浆专用林的积极性。
房桂干告诉记者,解决好纤维供应的造纸企业才能在当前恶劣的经济形势下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随着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造纸企业必须结合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各种途径加快林纸一体化进程,才能把握先机获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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