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快递寄件方多次邮毒包裹 破损或因野蛮装卸
2013-12-24 10:17:25.0 来源:新京报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不久前,圆通公司加盟网点,湖北沙洋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因违规快递的有毒化学品氟乙酸甲酯泄漏,导致9人中毒,1人死亡。
两个包裹有相同的目的地——山东潍坊。
桶内液体“氟乙酸甲酯”无色透明,有刺激味,毒性较大,接触不慎容易危及生命,曾有致人死亡案例。
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四项中提到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氟乙酸甲酯”属于禁寄之列。
寄件方是荆门市熊兴化工厂。该厂副总经理黄胜勇说,“氟乙酸甲酯”能不能寄,得快递公司说了算。化工厂此前曾两次寄送“氟乙酸甲酯”样品,都向圆通速递出具了检验报告单,并明确告知寄送的物品是化学物品。
12月23日,“夺命快递”事发三周之后,新京报记者在涉事圆通网点看到,网点店面不大,两扇卷闸门紧闭。墙上张贴着“内部调整,停止营业”的通告。
圆通速递华中管理区总经理王泽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则称,寄件时,熊兴化工厂人员称,投寄的“氟乙酸甲酯”样品无毒无害,并且出示了其他快递企业此前承运的单据,误导了快递公司。
如今,圆通网点老板王星手机关机。据事后询问过王星的同行转述,王星收件时还闻过,并不知道液体有毒,“并且包装得很严实,经过多层包装”。
快递行业相关人士指出,即使化工厂隐瞒寄送物,按照《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规定,快递企业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检查是否属于禁止寄递品;圆通公司业务员应验视,确保邮寄物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因此圆通至少存在疏于验视的过错。
而加盟网点管理混乱也是原因之一,多名业内人士称,不少快递公司加盟门槛低,“快递企业对其网点和分公司很难做到严格监管和培训。”
多次寄送1公斤样品
去年底,熊兴化工厂就多次快递有毒化学品样品,还可能涉及申通,今年夏天升级为25公斤装的“大家伙”。
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并非熊兴化工厂第一次寄送氟乙酸甲酯样品。
据沙洋当地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去年底,熊兴化工厂就已开始通过快递邮寄一些化学品样品。“最开始寄小样品,顶多一个月一次或者两次。”上述知情人士回忆,小样品用白色塑料胶瓶灌装,“有矿泉水瓶粗,但没那么高,瓶很厚,踩不碎,容量在1公斤左右。”
上述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曾当面问过寄件人,化工厂精细化工分厂副厂长黄绪堂,液体是否有毒,得到答复是,“只要不喝,就不会有事”。即便如此,因为涉及化学品液体,从来不敢走航空,多为陆路发往山东、江苏等地。
此外,为防运输途中破损泄漏,快递人员采取了多层保护措施。“先用气泡纸缠紧,再用防水袋套住,用胶封死袋口,再放进纸箱里,四周塞进填充物。”
到了今年夏天,熊兴化工厂快递的小样品规模升级,从1公斤左右的小样品改为25公斤装的“大家伙”。
快递人员的保护也相应升级。据知情人透露,工作人员先用防水的塑料袋,把桶身整个套住,再放进纸箱里,四周的缝隙用矿泉水瓶、泡沫等填充物填充,封盖后再用塑料袋套上一层,最后放进一个编织袋里。
“他们的考虑很简单,即使破了,也不会流出来污染其他的快件。”上述知情人说。
据央视记者的调查,在一本熊兴化工厂自今年6月起的快递登记显示,快递记录超20次,快递公司除圆通外,还包括申通、韵达、德邦等。
黄胜勇对此称,他并不清楚邮寄的“样品”是氟乙酸甲酯还是别的产品,称一切有待警方最终的调查结论。他说,化工厂共先后三次邮寄氟乙酸甲酯,都是通过圆通。其中,11月24日,向潍坊鸣冉化工寄出样品,到付快递费200元,11月30日,“客户李鹏”签收此件。
不过,据新京报记者前述调查,熊兴化工厂快递氟乙酸甲酯,远不止黄胜勇披露的三次,涉及快递公司也不止圆通。前述知情人说,至少还包括申通。
但沙洋申通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称从不快递液体,只寄送过化工厂的税票等物。
今年9月、10月,荆门邮政管理部门相继召开快递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多次强调所有快递开箱验视,禁寄物品严禁收发。此后,熊兴化工厂的氟乙酸甲酯样品快递要求被拒绝。
熊兴化工厂副总经理黄胜勇亦证实,11月27日,发件人找圆通快递前,也曾找过沙洋、申通、韵达等快递公司,但均被拒绝。
沙洋申通快递负责人张瑞尧12月22日晚回应,拒绝的原因有二,一是化学品,二是液体,“当时对方提着桶来,我出于安全考虑,桶都没打开,直接拒绝了。”
而沙洋圆通为什么收下快件,又是如何包装,如何运输,目前,相关细节仍不得而知。
破损或涉野蛮装卸
快件在潍坊分拨中心发生泄漏,快递业内人士表示,野蛮装卸是货物受损最常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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