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包厂四年老员工触电身亡,原因曝光令人发指!
2019-08-16 10:26:28.0 来源:华印软包装 责编:彭皖春
- 摘要:
- 近日,《关于广西汇源包装有限公司“6.8”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发布:2018年6月8日19时30分左右,位于广西贵港市西苑工业园内的广西汇源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包装”)的一号生产车间拉丝岗位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正在作业的员工伤亡,汇源包装和厂长覃某由于没有尽到尽有的安全责任受到重罚。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输料管及模头烘箱的电线接头处裸露,没有采取可靠的绝缘、屏护、隔离等安全措施,存在极高的触电风险。在工作岗位上连续作业差不多12个小时、超负荷劳动、极端疲劳的从业人员蓝某良在清理模头废丝时,不慎触及拉丝设备的电线接头处,被电流击伤,造成触电事故。
2.事故的间接原因。
一是没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西汇源包装有限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没有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重点部位、重点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对生产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排查,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消除,安全生产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拉丝设备的烘箱的电线接头处裸露,触电风险长期存在,没有得到有效排查和消除。
二是未依法履行职责。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依法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广西汇源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县因业务需要,长期在外地,聘请并任命没有经过培训的、没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资质的覃某担任厂长,全权负责安全生产及技术保障工作,也没有依法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导致单位基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计划、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无法得到制定和落实。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经调查,广西汇源包装有限公司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没有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没有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