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限制使用一次性纸杯、塑料袋等消费用品
2019-11-06 16:53:02.0 来源:中国纸网 责编:彭皖春
- 摘要:
- 10月31日,在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正式施行的前一天,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在浙江全省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
通知还规范塑料袋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大新型可循环物流设施使用,推广标准托盘、可循环快递箱,加快淘汰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节约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设。
按照节约型、绿色型公共机构建设要求,倡导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单位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在食堂显要位置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适量点餐,并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
2019年12月31日起,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倡导干部职工办公或开会自带水杯。倡导无纸化办公,会议交流汇报宜采取电子形式,减少纸张使用比例,如需书面材料推行双面打印。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硒鼓及一次性签字笔,推广使用钢笔或更换笔芯循环利用。办公废旧报纸、纸张、办公桌椅等推行科学化合理化循环再利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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