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同行墙脚 偷专利技术 深圳某印刷厂被判赔63万
2006-12-19 00:00:00.0 来源:中国印刷行业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设在增城的运豪五金塑料有限公司经过3700次试验,才获得彩膜方面的发明专利技术,但被同行企业以挖走26个技术骨干的方式,而盗走技术秘密。不久前,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决:深圳市某印刷制品厂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成立,需向受侵害企业支付赔偿金63万元。昨天,笔者从省知识产权协会了解到这宗关于知识产权的案件。另外,与此案相关的一位关键性人物马某,也在之前被增城市法院判决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经公安机关查明,马某在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期间,在深圳利用其原在运豪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专用油墨配方及配制技术,为该厂配制了专用油墨,所生产的产品销售给运豪公司的客户,从而给运豪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马某供认不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印刷厂不能证明运豪公司的自制专用原料及生产工艺细节可以从公知领域中获得,对其抗辩主张不予支持。另外,根据增城市人民法院对马某的调查认定,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运豪公司的商业秘密,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停止侵犯运豪公司的商业秘密;两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63万元。
经公安机关查明,马某在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期间,在深圳利用其原在运豪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专用油墨配方及配制技术,为该厂配制了专用油墨,所生产的产品销售给运豪公司的客户,从而给运豪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马某供认不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印刷厂不能证明运豪公司的自制专用原料及生产工艺细节可以从公知领域中获得,对其抗辩主张不予支持。另外,根据增城市人民法院对马某的调查认定,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运豪公司的商业秘密,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停止侵犯运豪公司的商业秘密;两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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