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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2 00:00:00.0 来源:???? 责编:???????
如2006年底,欧盟出台了“对拟用于接触食品的盖垫中的可塑剂规定过渡限量标准”法规草案(简称301号通报),对与食品接触的材料提出了新的限量规定。此前宁波的部分出口食品被退货,就是因为包装材料没有达到301号通报规定的标准。
五、我国食品包装行业标准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确立,部分行业标准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针对我国食品包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目前,其基本框架已经确立,部分标准已经正式实施。
4月10日,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利乐中国(北京)有限公司、山东泉林包装有限公司等九家单位代表召开会议,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和《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两项国家标准的送审稿,确保年底前上报材料到达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16号),《包装用多层共挤阻隔膜通则》、《包装容器铝质农药瓶》、《塑料物流周转箱》、《包装容器塑料农药瓶》、《纸浆模塑制品工业品包装》、《组合式防伪瓶盖》行业标准已于3月6日批准发布,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
而《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将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凡用于进出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包装材料,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了食品包装和容器类产品的QS认证,其中包括有塑料制品、纸制品、复合包装、金属包装、陶瓷包装等21大类139种产品。该认证将率先在食品、饮料行业的塑料包装、纸包装和复合包装产品上实行。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8月底开始,对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
六、信贷风险与安全提示
随着人们消费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我国相关行业标准的相继出台,食品包装行业将面临新一轮残酷的市场洗牌。
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起码的质量保证能力和条件的食品包装企业将面临退市风险。2006年,质检部门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普查,发现我国现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3700多家,其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就有110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近1/3。很多小企业设备简陋,生产过程中缺乏质量控制手段;原材料进厂不验收,产品出厂不检验;无标生产现象比较普遍;产品合格率低,假冒伪劣现象比较严重。这些企业无法满足相关的行业标准,也无法通过QS认证,因此面临退市风险。
安全、环保的食品包装企业将面临难得的发展契机。在当今全球环保大潮的冲击下,“绿色包装”已是世界包装变革的必然趋势。“绿色包装”就是指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 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以不污染环境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的包装。因此,具备安全、环保性能的食品包装产品不仅将占领众多中小包装企业退市以后的市场空间,同时也将具有广阔的国际市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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