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分级指南出台 专家:应在包装上作标识
2007-09-05 00:00:00.0 来源:新华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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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分级指南本月正式公布
由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中国营养学会共同编制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本月正式公布。
《指南》首次将零食分为“可经常食用”、“适当食用”、“限制食用”3个推荐级别:
●孩子们喜欢吃的棉花糖、膨化食品、巧克力派等都被列入限制食用范围,建议家长让孩子尽量少吃,最好每周不超过一次。
●牛肉片、黑巧克力、咖啡等则是适当食用的食品,每周吃1次到2次为宜。
●水煮蛋、纯鲜牛奶、烤黄豆、烤红薯等则是可经常食用的零食,不限制食用次数。
专家建议:企业应做包装标识
上海华东医院主任营养师陈霞飞告诉记者:“小胖墩的比例越来越高,零食是罪魁祸首。零食并不是完全不好,在导致儿童体重增加、营养不良的同时,它也可以是三餐营养不足的有益补充,并能给生活增添乐趣。因此建议家长,要引导孩子每天食用零食的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进食与正餐的间隔在1.5至2小时之间为宜。《指南》的出台,恰巧给家长一个参考。”
“此外,《指南》给生产零食的企业也是很好的警示,建议企业从公益的角度出发,在外包装上印制相关提醒,就像香烟盒上印制了‘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将《指南》印在‘限制级食品’的外包装上,这样,‘零食分级’就能逐步推广。”
商家反应:目前尚未接到通知
《指南》仅仅只是卫生部门的一个指导性意见,那么它的出台会不会得到相关零食企业的重视?昨天下午,记者先后联系了沪上5家知名糖果、膨化食品的等生产企业,他们都表示目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不知道有《指南》这一文件,因此没有任何针对的方案。“这是不是最近的法律法规?如果不是,那我们是否一定要强制性遵守?”一家企业的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反问记者。
至于会不会在包装上印制相关的提醒,5家企业的有关人员持相同的态度:“我们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在需要时调整我们的外包装。从目前看,还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禁止使用卡通形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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