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业涉税问题浅析
2007-09-12 00:00:00.0 来源: 中国税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三、生产环节
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消耗的原材料数量基本固定,投入产出率基本稳定。如高强度瓦楞纸吨耗麦草1.8吨左右,投入产出率为60%左右;普通瓦楞纸吨耗麦草1.6吨,掺入稻草20%——30%以上,吨纸耗草量1.8——2吨,投入产出率为50%——55%.不同品种的纸耗电量有所不同,如高强度瓦楞纸吨耗电量380——400度;中强度瓦楞纸、通瓦楞纸吨耗电量为360——390度。单位产品的耗煤是基本固定,为0.63——0.75吨。纸车型号及所附带缸数不同、设备的新旧程度不同,日生产量也大不相同,如单台1092、1575、1760、1880、2400、2880、3200型纸车(双缸)日生产能力分别为5吨、8吨、10吨、13吨、15吨、17吨、20吨。纸车每增加两缸,日生产能力增加0.8吨。
生产一定数量的产成品由于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基本都比较固定、明确,在一定时期内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比较确定,由于投入产出率相当稳定,从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可以推算出当期产成品的数量,对照帐薄、凭证上的产成品数量或金额,确定企业是否如实记录生产出产成品的准确数量。涉税风险点就在是否如反映产成品的数量。通过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的投入产出率进行验证,或者根据纸车型号、所附带缸数、设备的新旧程度推算出日生产量,再按照生产时间或停工时间,也可推算出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产量,确定企业是否如何记账、隐瞒产量等违法现象。解决办法是企业按步就搬,一步一步做好记录,一步一步如实反映,不要过多的耍小聪明。
四、销售环节
(销售方式、出口、包装、印刷等)涉及销售环节涉及的问题较多,不如实申报销售收入或少申报销售收入,应视同销售的不计销售收入,出口虚假等不同的现象。如自产产品用于馈赠、宣传而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少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红字冲销不合规定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样涉税风险较多,绝大多数以偷税现象出现。
根据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当期产成品的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可以准确计算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销售数量,再按照销售单价计算出应税销售收入,由应税销售收入减去申报的销售收入就可以得出企业当期少申报的销售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可计算出少申报的增值税税款,因大多数都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事实,定性为偷税是不用怀疑的。事实上企业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不懂税收政策或计提税金不及时造成的,需要企业在这一方面加强政策学习和与税务机关多沟通、多咨询,因为咨询权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好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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