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将加贴QS
2007-09-21 00:00:00.0 来源:锦州日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自2008年1月1日起,未获得国家规定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同时,质监部门将开展专项查处行动。
本次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包括3类共计39个产品。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产品标识实施准入制度后,凡是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后才可以生产该产品,获证产品外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上可以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没有取得准入资格、没有获准加贴“QS”标志的产品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和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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