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新闻出版总署突击抽查京津冀印刷复制企业
2008-03-24 09:08:24.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责编:蔡依玲
检查分析
敏感时期重点部位监管加强;从“不敢违规”到“不愿违规”法制观念整体提高;先行加工后补手续的违规情况必须严肃纠正
检查中,检查组还对各地总体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行业监管状况有如下总体分析。
在总署统一领导、协调下,近来,印刷复制管理司与“扫黄打非”、版权管理及公安等部门积极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不断加大对印刷复制业的监管力度,取得了应有的成效。
(一)各级印刷复制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印刷复制监管。在重视规范日常管理基础上,尤其在敏感时期对重点部位的行业监管力度有所加强。
比如今年初以来,河北三河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干部分片包干巡查,印刷企业采取“分组”相互监督,一旦发现责任,组内企业要负“连带责任”,取得较好效果。
(二)印刷复制企业经营中的法制观念得以逐步树立,企业在法制环境下的“不敢”违规和在发展中“不愿”违规日趋明显。
当检查人员发现某企业的委托书的填写存在问题,提醒该企业不能承制违禁和盗版产品时,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企业的投资很大,他们根本“不敢”也“不愿”冒险干“违规”、“违法”的事。有的印刷企业汇报时提到,只和正规守法的出版社打交道,不接经常违规操作的民营书商的活。
(三)检查中所接触的各种印刷复制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特别是部分承印(制)奥运印刷复制产品的重点生产厂家,都对总署即将开展的奥运印刷复制产品的质检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保质保量完成奥运产品的印制工作。
(四)检查组对部分企业仅凭借出版部门盖章的“印刷通知单”,先行加工后补手续的违规情况当场给予严肃的批评。据企业反映,先印(制)后补委印(制)手续的原因往往出于和上游部门长期业务合作及市场供求关系,印制企业在竞争中为“拉活”,怕得罪上游“老客户”,不能坚持及时索要正式委托印制手续,造成执行承印(制)制度上的困难。
检查组严肃指出,虽然外在客观原因造成企业的困难,但这不能成为不坚持落实制度的理由,印刷复制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印刷复制委托等管理制度,勇敢地承担起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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