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细则

  1.入馆规定 
   
  请参展商遵守展馆规定的开闭馆时间,展览会期间请参展商在观众进馆前半个小时进入展馆,且在观众离馆后离开展馆。展览会期间,每天闭馆前半个小时观众登录处关闭,停止售票。展览会谢绝未成年人入场(主办单位批准者除外)。


  2.音量限制
  
  为使展馆内保持良好的洽谈环境,展览会期间,请参展商控制展台音响设备的音量在65分贝以下。若主办方对某展商发出三次参展违规通知,主办方有权对该参展商采取罚款措施,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如参展商展位音量再次超出标准,主办方有权停止该展位电力供应。


  3.展览场地  

  参展商应注意保护展览的环境、场馆的地面、墙体及相关设施。如场馆相关设施受到损坏,参展商应按展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知识产权   

主办单位特别要求参展商所展出的展品不涉及商标或其它侵权行为。现场如出现侵权纠纷时,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撤走被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展商承担。
 

  5.展品登记

  展览会期间,各馆出门处设展品登记服务台。布展期间,服务人员会到各展位内进行展品登记。请参展商妥善保存该展品登记表,以便展品进出展馆。


  6.展品出馆   
 
  展览会结束后,请持展品登记表到各馆出门处开具出门条,办理展品出馆手续。


  7.杂物存放  
  
  展览会公共区域及展位后方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如需要存放纸箱等杂物,请与展览会指定运输公司联系。


  8.展商加班申请 

  展商在布展期、展期、撤展期如需加班,需在当天下午15:30—16:30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客户服务中心(地点:见现场通知)提交申请,交纳相关费用。


  9.展场保安     

  主办单位为展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服务。


  10.展场清洁   
 
  展场的清洁工作在每天展览会观众进馆之前进行。


  11.酒店预订  
 
  展览会的指定旅游代理将为您提供酒店预订及机票、车票的预订服务。


  12.摄影及录像  

  只有主办单位邀请的记者方可携带摄影器材进场,参展商只能在展览会期间对本公司的展位进行摄录。擅自对其它展位进行摄录的参展商,将有可能被投诉到保卫部门,并要求胶卷曝光。
 

  13.派发宣传品  

  参展商只可在本公司的展位或展览会的新闻中心派发宣传品、纪念品等,不得在展场内公共区域及展场周边地区派发宣传品,否则保安人员将有权没收其派发的物品。


  14.参展保险  
 
  参展商应根据需要为其参展展品、展位装置自行投保,并妥善保管好展品和个人物品。主办单位对展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15.其它事项    

  展场内禁止吸烟。展场内严禁零售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