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力宣传卷烟包装修改规定
2008-09-20 00:00:00.0 来源:《宜春日报》 责编:覃丽妮
连日来,宜春市烟草公司通过内部刊物向每位卷烟零售客户宣传卷烟包装修改内容。
据介绍,根据规定,今后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禁止使用误导性语言,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中文汉字和英文印刷健康警语,健康警语分为“吸烟有害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两组,健康警语必须轮换使用,明确、清晰和醒目,易于识别;卷烟包装体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标注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及烟气一氧化碳量等烟气成分和释放物信息。
更换新包装时间不得早于2008年10月1日,也不得晚于2009年1月1日。
据介绍,根据规定,今后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禁止使用误导性语言,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中文汉字和英文印刷健康警语,健康警语分为“吸烟有害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两组,健康警语必须轮换使用,明确、清晰和醒目,易于识别;卷烟包装体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标注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及烟气一氧化碳量等烟气成分和释放物信息。
更换新包装时间不得早于2008年10月1日,也不得晚于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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