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新规矩:六个不准
2008-09-26 00:00:00.0 来源:www.pdchina.com.cn 责编:覃丽妮
买回家的食品,发现其标注的生产日期居然是“将来时”;明明是“食字号”食品,却自吹具有药用功能……诸如此类在标识上糊弄消费者的现象,屡见不鲜。
9月1日起,我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食品标签从此要受到“六个不准”的严格约束。
生产日期,不准伪造
现 象
前不久,周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半斤散装鱼肉。几天后准备开袋食用时,食品包装袋上的标签却把他吓了一跳———上面贴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08年9月30日,这比他购买鱼肉的真实日期整整晚了两周。
时下,类似这样超前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经营者为迎合消费者喜欢购买当天生产的食品的购物习惯,往往在食品生产后先不打印生产日期,而是哪天送货打印哪天的日期,或者在生产时将日期迟打几天。消费者认为,对保鲜食品提前半天标生产日期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食品“早产”过了头或临时补打日期,那就是商家存心欺诈了。
新 规
食品的生产日期就是食品的“出生证”,它应当标注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然而,有些不法厂商却习惯于利用自己掌握的便利条件,私自篡改或随意推迟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如此一来,食品的保质期延长了,流通期延长了,售出的机会也更大,但这样做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食品“早产”现象,《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商家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将受到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用功能,不准自吹
现 象
时下,标注“食字号”的食品为数不少,但它们标签上的说明却往往热衷于介绍其“消滞开胃、生津止渴”、“化痰止咳、清热润肺”等药用功能,更有一些品牌的婴儿奶粉在标签上一口气标出“益脑细胞发育、提高记忆力、提高免疫力、预防疾病”等功效,奶粉俨然成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
此外,一些食品还喜欢鼓吹保健功效。比如,某些品牌的饼干和麦片在外包装上印了“降糖”、“调节血糖”等字样,而这两种产品都不是“健”字号批号;还有一些盒装茶,大言不惭地宣称具有“消炎”、“预防糖尿病”、“提高免疫力,延缓衰老”等疗效。
新 规
按照《规定》,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或者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另外,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或者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内容,也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这意味着,9月1日之后,食品在标识上出现“化痰止咳”、“清热去火”、“提高记忆力”等字样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此外,食品标识中也不得出现下列情形: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营养”、“强化”,不准乱标
现 象
食品是否健康,是否有营养,是消费者选购的衡量标准。于是,一些商家为迎合消费者,大张旗鼓地在牛奶、饼干、面包等食品包装上标注“强化”、“营养”等字样,什么“强化营养奶”、“强化钙麦片”等,可谓花样百出。至于有关食品具体“强化”了什么,“营养”在什么地方,消费者在食品标识上却根本看不到。
据商家介绍,现在的强化食品既有强化A、B、C等维生素的,也有添加铁、钙等矿物质的,还有添加蛋氢酸等蛋白质的。比较规范的强化、营养食品,都在包装上列出了具体的成分表格,标注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但是,也有一些食品的标识除了“强化”、“营养”等字眼外,找不到其他任何成分标示。
新 规
根 据《规定》,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有关管理部门将责令厂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转基因食品,中文警示不准少
现象
随着转基因食品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也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现在买油肯定要看看配料,还要看看是否是转基因的,但不少转基因食品的标注写得实在太小,看起来有点费力。”在某卖场的食用油货架旁,一位60多岁的老伯戴着老花眼镜,边研究手中一瓶食用油的标签边发感慨。据记者调查,现在市场上有不少非转基因的食用油都将“非转基因”字样标在正面,而且十分醒目。但是,“生产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等字眼则往往“羞羞答答”地挤在配料标识中,很不起眼。 新 规
《规定》要求,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警示说明: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此外,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同样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9月1日起,我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食品标签从此要受到“六个不准”的严格约束。
生产日期,不准伪造
现 象
前不久,周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半斤散装鱼肉。几天后准备开袋食用时,食品包装袋上的标签却把他吓了一跳———上面贴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08年9月30日,这比他购买鱼肉的真实日期整整晚了两周。
时下,类似这样超前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经营者为迎合消费者喜欢购买当天生产的食品的购物习惯,往往在食品生产后先不打印生产日期,而是哪天送货打印哪天的日期,或者在生产时将日期迟打几天。消费者认为,对保鲜食品提前半天标生产日期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食品“早产”过了头或临时补打日期,那就是商家存心欺诈了。
新 规
食品的生产日期就是食品的“出生证”,它应当标注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然而,有些不法厂商却习惯于利用自己掌握的便利条件,私自篡改或随意推迟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如此一来,食品的保质期延长了,流通期延长了,售出的机会也更大,但这样做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食品“早产”现象,《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商家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将受到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用功能,不准自吹
现 象
时下,标注“食字号”的食品为数不少,但它们标签上的说明却往往热衷于介绍其“消滞开胃、生津止渴”、“化痰止咳、清热润肺”等药用功能,更有一些品牌的婴儿奶粉在标签上一口气标出“益脑细胞发育、提高记忆力、提高免疫力、预防疾病”等功效,奶粉俨然成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
此外,一些食品还喜欢鼓吹保健功效。比如,某些品牌的饼干和麦片在外包装上印了“降糖”、“调节血糖”等字样,而这两种产品都不是“健”字号批号;还有一些盒装茶,大言不惭地宣称具有“消炎”、“预防糖尿病”、“提高免疫力,延缓衰老”等疗效。
新 规
按照《规定》,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或者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另外,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或者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内容,也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这意味着,9月1日之后,食品在标识上出现“化痰止咳”、“清热去火”、“提高记忆力”等字样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此外,食品标识中也不得出现下列情形: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营养”、“强化”,不准乱标
现 象
食品是否健康,是否有营养,是消费者选购的衡量标准。于是,一些商家为迎合消费者,大张旗鼓地在牛奶、饼干、面包等食品包装上标注“强化”、“营养”等字样,什么“强化营养奶”、“强化钙麦片”等,可谓花样百出。至于有关食品具体“强化”了什么,“营养”在什么地方,消费者在食品标识上却根本看不到。
据商家介绍,现在的强化食品既有强化A、B、C等维生素的,也有添加铁、钙等矿物质的,还有添加蛋氢酸等蛋白质的。比较规范的强化、营养食品,都在包装上列出了具体的成分表格,标注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但是,也有一些食品的标识除了“强化”、“营养”等字眼外,找不到其他任何成分标示。
新 规
根 据《规定》,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有关管理部门将责令厂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转基因食品,中文警示不准少
现象
随着转基因食品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也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现在买油肯定要看看配料,还要看看是否是转基因的,但不少转基因食品的标注写得实在太小,看起来有点费力。”在某卖场的食用油货架旁,一位60多岁的老伯戴着老花眼镜,边研究手中一瓶食用油的标签边发感慨。据记者调查,现在市场上有不少非转基因的食用油都将“非转基因”字样标在正面,而且十分醒目。但是,“生产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等字眼则往往“羞羞答答”地挤在配料标识中,很不起眼。 新 规
《规定》要求,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警示说明: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此外,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同样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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