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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包装标识新规被指警示力度弱

2008-10-09 00:00:0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编:覃丽妮

        国庆前,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召集了40多位来自医学、公共卫生领域的专家和代表,联名致信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认为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下称 《规定》),存在违背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基本精神之处,建议应该停止实施,重新发放新的《规定》。
        今年4月份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的《规定》,对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非出口卷烟和国外进口卷烟的包装上的健康警语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两组轮换使用的警语内容;警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英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但是卫生领域专家和控烟人士认为,按照《规定》,警语无法明确、醒目和清晰地警告吸烟者烟草的严重危害,字体偏小,警语内容笼统含糊,并且是站在烟草行业的立场来制定规定的。
        “新规定甚至比以前的规定还有倒退。”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宜群吴宜群说,现在卷烟包装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为五号字体,新规定中的2.0mm则相当与小六号字体。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由于制定《规定》的主导权在烟草公司手里,而国外的控烟规定都由卫生部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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