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印刷业利好政策
2008-12-09 09:20:31.0 来源:沃华传媒网 责编:张奕波
部分印刷类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发布单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核心内容】自2008年11月1日起,部分出版物和纸制文具的出口退税率将分别提至13%和11%。
【影响评价】该政策在美国金融危机导致进口需求回落的背景下出台,旨在减轻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印刷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了2到6个百分点,对于以出口外向型业务为主的印刷企业尤其是珠三角印企而言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利好。
2008年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出版物和纸制文具的出口退税率将分别提至13%和11%。一是纸制文具,在海关商品编码第48章,商品代码4820100000-4821900000,多为纸制文具,此前的出口退税率为5%、7%不等,现在提高到11%。二是出版物,在海关商品编码第49章,商品代码49011000-49040000、49059100、49059900,多为出版物,此前的出口退税率为11%和13%不等,现在提高到13%。
印企购买设备可抵扣增值税
【发布单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核心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印刷行业也将受益。
【影响评价】该政策在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背景下推出,是国务院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之一。对于印刷设备投资相当大的印刷行业而言,增值税转型改革肯定会有利于印刷企业设备更新换代。
200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方案。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作为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曾惠及印刷企业的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相应取消。
港澳投资内地包装印企门槛降低
【发布单位】商务部
【核心内容】2009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在内地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将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影响评价】港澳投资内地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在此前是1000万元,而2009年起将享“国民待遇”,与内地企业一样为150万元。这意味着港澳投资内地印刷业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将有利于内地印刷业吸引港澳资本。
2008年7月29日和30日,商务部分别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这两个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协议的附件规定,内地对港澳印刷和出版服务的具体承诺是:对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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