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9-02-09 00:00:00.0 来源:证券时报 责编:覃丽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09〕6号),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期为2008年11月25日,证书编号:GR200835000013,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可以申请三年内(含2008年)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所得税税率原为25%,享受优惠政策后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下降幅度小于30%,即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业绩预计不变。
特此公告。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09〕6号),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期为2008年11月25日,证书编号:GR200835000013,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可以申请三年内(含2008年)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所得税税率原为25%,享受优惠政策后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下降幅度小于30%,即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业绩预计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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