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进口印刷设备程序和征税注意事项
2009-02-12 0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作者:杨方明 责编:罗鹏
◆关于外资企业购买印刷设备增值税抵扣问题
近两年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的2007年第42号公告,继续把出版物印刷列为限制类项目,把包装装潢印刷列为允许类项目,并且把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列为不再作为国家鼓励类项目。这样一来,各种印刷企业都不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因此,这些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进口印刷设备需要征关税和增值税。以胶印机为例,征收综合税率高达28.7%。这给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带来沉重负担。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使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无疑给外资企业带来了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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