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3·15”晚会出手 问题厂家认错
2009-03-10 09:11:22.0 来源: 责编:任蓓
昨日,记者从“山寨3·15晚会”(现更名“博客3·15”)的发起者张洪峰处了解到,晚会第一批公布的7种问题产品中,其中一家食品厂家承认错误并向消费者道歉。厂家已承诺整改,这让张洪峰和志愿者们感到欣慰,晚会也预计于3月13日上线与大家见面。
被举报厂家来函认错
2月25日,“山寨3·15晚会”曾公布了7种问题产品名单,其中有一家湖南临武的食品公司生产的辣酱肉、腊酱鱼,包装上的QS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存在,张洪峰等志愿者怀疑产品存在问题,同时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
昨日,该公司向湖南省临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展示给了记者,该公司解释称由于印刷包装时校对失误,错将许可证号印错,发现错误后已在新包装上改正,并申请在旧包装的QS标志上粘贴正确的证号。临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回函上做出处理意见,责成厂家立即改正。
据张洪峰介绍,这份回函是厂家刚刚传真给他们的,预计质监部门也将在近期回复。在回函中,厂家告知各经销商情况,并对消费者致歉,这种态度让张洪峰很认可,“厂家有错能认能改,这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举报获的奖维持活动开展
在张洪峰当初提交给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举报书中,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奖励,但张洪峰表示,因为这次举报的食品不属于假冒伪劣,证明是印刷错误,所以不会拿到任何奖励。
对于申请奖励一事,张洪峰表示是出于为了能将消费者维权活动长久地开展下去,“举报获得的国家奖励,不同于企业赞助,不用担心活动变质。”张洪峰透露,他们也考虑寻求公益基金会的支持。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宣教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向质监部门举报,如属实获得奖励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根据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奖励额度最多为货值的6%。
“山寨3·15晚会”提前上线
对于正在筹办的“山寨3·15晚会”,张洪峰表示初定3月13日晚上,在他的博客上发布,分为视频版和文字版两个版本,“视频还在做,做得不好还请大家见谅。”张洪峰表示,现在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网友举报的邮件,他和志愿者忙于处理,但仍有不少线索没能处理,但他会在今后陆续进行调查,如属实会继续举报。
被举报厂家来函认错
2月25日,“山寨3·15晚会”曾公布了7种问题产品名单,其中有一家湖南临武的食品公司生产的辣酱肉、腊酱鱼,包装上的QS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存在,张洪峰等志愿者怀疑产品存在问题,同时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
昨日,该公司向湖南省临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展示给了记者,该公司解释称由于印刷包装时校对失误,错将许可证号印错,发现错误后已在新包装上改正,并申请在旧包装的QS标志上粘贴正确的证号。临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回函上做出处理意见,责成厂家立即改正。
据张洪峰介绍,这份回函是厂家刚刚传真给他们的,预计质监部门也将在近期回复。在回函中,厂家告知各经销商情况,并对消费者致歉,这种态度让张洪峰很认可,“厂家有错能认能改,这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举报获的奖维持活动开展
在张洪峰当初提交给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举报书中,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奖励,但张洪峰表示,因为这次举报的食品不属于假冒伪劣,证明是印刷错误,所以不会拿到任何奖励。
对于申请奖励一事,张洪峰表示是出于为了能将消费者维权活动长久地开展下去,“举报获得的国家奖励,不同于企业赞助,不用担心活动变质。”张洪峰透露,他们也考虑寻求公益基金会的支持。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宣教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向质监部门举报,如属实获得奖励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根据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奖励额度最多为货值的6%。
“山寨3·15晚会”提前上线
对于正在筹办的“山寨3·15晚会”,张洪峰表示初定3月13日晚上,在他的博客上发布,分为视频版和文字版两个版本,“视频还在做,做得不好还请大家见谅。”张洪峰表示,现在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网友举报的邮件,他和志愿者忙于处理,但仍有不少线索没能处理,但他会在今后陆续进行调查,如属实会继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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