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安全等同于食品安全
2009-03-10 09:57:21.0 来源:新京报 责编:任蓓
食品包装
在《食品安全法》中,“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作为食品的“贴身衣物”,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将直接影响食品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包装在使用过程中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会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发育产生重大安全隐患。
■ 明白消费
塑料制品 首选“PE”标志
1、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正规产品,索取票据凭证,以后在投诉或举报时才有证据。
2、详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QS)、生产编号、企业标识和商标等。
3、选购保鲜膜等塑料制品时,要看产品包装上有没有说明由聚乙烯(PE)制成,保鲜膜或塑料制品的外包装上是否写有“PE”、“不含有PVC”或“可用于微波炉加热”这样的标志,写有PVC或没有写材质的尽量别买。
4、注意产品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如有的塑料制品不适宜装含油、酸性的食物。
5、当食物被任何塑料膜包装时,绝对不可使用微波炉烹调或者在蒸笼、电饭锅中加热。
新法堵漏
第27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食事追踪 废光盘做“毒奶瓶”
2006年4月2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现代小商品市场发现劣质婴儿奶瓶,有害化学物质“酚”含量超国家标准近两倍。酚在遇热、盛放酸性食物或饮料时,很容易析出,孩子喝下后很难排出体外,会破坏肝、肾细胞,影响生长发育和身体功能。后经调查,毒奶瓶是浙江省慈溪市一些塑料加工厂将废弃光盘粉碎后用硫酸进行漂白成“回料”,卖至义乌一些“奶瓶厂”用来生产婴儿奶瓶。
甘肃定西食品包装袋苯超标事件
2005年1月,甘肃省定西县一家食品厂的薯片在出厂质检时,发现包装袋苯超标。随后兰州市质监人员随机确定7家生产复合型食品包装膜的塑料彩印企业,结果有5个企业塑料彩印包装被检出苯残留超标。后对甘肃、青海、浙江、江苏等省的十几家塑料彩印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企业全部使用甲苯作为混合溶剂的主要原料。
特富龙不粘锅“致癌”
2004年7月8日,美国环境保护署对杜邦公司提起指控,称其一家工厂使用化工品PFOA(全氟辛酸铵,亦名为C-8)。PFOA难以自然降解,并可通过脐带传输到胎儿体内积累。高剂量全氟辛酸铵在动物实验中曾引发癌症、胚胎畸形等疾病。2006年2月15日美国环保署下属的科学顾问委员会得出结论:生产“特富龙”等品牌不粘和防锈产品的关键化工原料PFOA“对人类很可能致癌”。
日韩PVC保鲜膜有毒
2005年9月2日,中国包装网刊登《美国:保鲜膜包食品有害健康》文章,介绍PVC含有对人体致癌作用的有害物质DEHA。10月13日,有报道称,日韩致癌的PVC食品保鲜膜大举进入中国。此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含DEHA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进出口;禁止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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