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明确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2009-04-07 10:32:08.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责编:任伟
【编者按:为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推动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中华印刷包装网】 《指导意见》共分6个部分、25条,回顾和总结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和成功经验,指出了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任务,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完善了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政策保障,并且对加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以下几个改革的着力点:
一是要推动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重塑市场主体。《指导意见》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除了明确为公益性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外,所有地方和高等院校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09年年底前完成转制,所有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10年年底前完成转制。
二是要在完成转制的基础上,推进联合重组,加快培育出版传媒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指导意见》提出,联合重组可以有四种方式:一个地方或中央一个部门所属的多家新闻出版单位联合重组;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新闻出版单位,按照优势互补、自愿结合的原则,跨地区、跨部门联合重组;中央和地方国有出版企业对中央出版单位进行联合重组;鼓励中央部门和单位的新闻出版单位在财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牵头组建专业性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培育一批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专、精、特、新”的现代出版传媒企业。同时,新闻出版总署还将积极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参与出版传媒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支持条件成熟的出版传媒企业,特别是跨地区的出版传媒企业上市融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三到五年内,要着力培育出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元、销售超过百亿元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出版传媒企业。
三是要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对此,《指导意见》明确了以下五点:肯定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一种新兴的文化生产力;鼓励和支持它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将它们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其经营行为;将积极探索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逐步做到在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上,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
四是要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出版传媒企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出版版权交易平台。
为保障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指导意见》还在落实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和实施出版资源向出版传媒企业倾斜的政策、保护合法的跨地区经营活动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大型跨地区骨干出版传媒企业,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数字出版等出版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鼓励其做大做强;支持大型出版传媒企业在异地建立有出版权的分支机构,鼓励其实现跨地区经营;对真正转制到位的出版单位放开出版范围、书号、版号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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