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标签充行货 克拉玛依工商查处假棉种标签
2009-04-22 11:13:03.0 来源:新疆新闻网 作者:贾涛 责编:覃丽妮
【编者按:4月21日,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被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工商局处以10000元罚款。】
【中华印刷包装网】 棉种上贴葵花标签,冒充棉花良种,4月21日,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被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工商局处以10000元罚款。
此事是新疆富全新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首先发现的。在给克拉玛依工商局的举报投诉函中说,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现克拉玛依一肥料厂库房里有约15吨“新陆中26”号棉种,涉嫌假冒本公司产品。
克拉玛依区工商局油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按图索骥,赶到辖区农业综合开发区某肥料厂核对真伪。果然有这批棉种,共计15000公斤。
肥料厂负责人张先生告诉执法人员,棉种是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以抵账的方式转来的。执法人员随即对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提取这批棉种的种子标签,赴乌苏市调查。
乌苏市这家分公司负责人张女士,与克拉玛依肥料厂张先生的说法完全吻合,并说这批棉种是15000公斤,折合价款18万元。
张女士说,这批棉种是他们委托兵团农二师三十团加工的。总量为29200公斤。棉种运到乌苏后进行了分装。分装袋子上附了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的种子标签。标签品种审定编号为:“(新)农审字(2006)第021号”。
按说此案到此已比较明了,但为了给举报人一个圆满答复,油建工商所执法人员又马不停蹄来到新疆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请他们鉴定乌苏市良种分公司提供的种子标签。这一鉴定令人大惊。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出具的书面证明说:所送标签“(新)农审字(2006)第021号”是油葵品种。
办案人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其行为构成违法。种子是特殊商品,事关农业生产的安全。伪造种子标签,这批种子质量无法保证。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把油葵标签贴到棉种上瞒天过海,按相关法律属“坑农害农,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当按情节严重处罚。
克拉玛依区工商局油建工商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农户,种子良莠事关大家一年的收获。农户购买种子时最好登录新疆农业厅种子总站网页,核对标签与种子是否一致。购买种子时,应向供货商索要发票和种子生产商的有关证件。一旦遭到欺诈,应赶紧向工商部门报告,或拨打1231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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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是新疆富全新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首先发现的。在给克拉玛依工商局的举报投诉函中说,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现克拉玛依一肥料厂库房里有约15吨“新陆中26”号棉种,涉嫌假冒本公司产品。
克拉玛依区工商局油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按图索骥,赶到辖区农业综合开发区某肥料厂核对真伪。果然有这批棉种,共计15000公斤。
肥料厂负责人张先生告诉执法人员,棉种是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以抵账的方式转来的。执法人员随即对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提取这批棉种的种子标签,赴乌苏市调查。
乌苏市这家分公司负责人张女士,与克拉玛依肥料厂张先生的说法完全吻合,并说这批棉种是15000公斤,折合价款18万元。
张女士说,这批棉种是他们委托兵团农二师三十团加工的。总量为29200公斤。棉种运到乌苏后进行了分装。分装袋子上附了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的种子标签。标签品种审定编号为:“(新)农审字(2006)第021号”。
按说此案到此已比较明了,但为了给举报人一个圆满答复,油建工商所执法人员又马不停蹄来到新疆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请他们鉴定乌苏市良种分公司提供的种子标签。这一鉴定令人大惊。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出具的书面证明说:所送标签“(新)农审字(2006)第021号”是油葵品种。
办案人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其行为构成违法。种子是特殊商品,事关农业生产的安全。伪造种子标签,这批种子质量无法保证。新疆某种业连锁有限公司乌苏市良种分公司,把油葵标签贴到棉种上瞒天过海,按相关法律属“坑农害农,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当按情节严重处罚。
克拉玛依区工商局油建工商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农户,种子良莠事关大家一年的收获。农户购买种子时最好登录新疆农业厅种子总站网页,核对标签与种子是否一致。购买种子时,应向供货商索要发票和种子生产商的有关证件。一旦遭到欺诈,应赶紧向工商部门报告,或拨打1231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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