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汉字表》今起公示
2009-08-13 13:39:14.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编:乐轩
- 摘要:
- 我国2000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以这部根本大法为依据,教育部组织专家历时8年研制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字表将成为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体现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是适应新世纪语言生活需要、体现国家文字政策的重大规范。”相关专家表示,新的字表体现了多元化、开放性,同时注重了文化传承。
【我要印】讯:作为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历时8年研制出来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昨天由教育部公布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字表将通常使用的汉字更加集中,纳入了51个异体字和6个繁体字。《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和中小学语文教学课标也将以此字表为规范。
我国2000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以这部根本大法为依据,教育部组织专家历时8年研制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字表将成为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体现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是适应新世纪语言生活需要、体现国家文字政策的重大规范。”相关专家表示,新的字表体现了多元化、开放性,同时注重了文化传承。
昨天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收字8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一般,600个常用字就可以覆盖书面语的80%,900多字可以覆盖书面语的90%,2400字可覆盖达95%。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与一级字合起来共6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是一些专门领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在繁简字的问题上,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介绍,经过研制组反复研讨,最终得出结论: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以保持通用层面用字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值得注意的是,为方便国人起名等用字需要,字表纳入了“喆”等51个异体字和“锺”等6个繁体字。考虑女孩子起名,特意收录了一些并不常用的“女字旁”字,还有“淼”、“堃”等字。
6个原来的繁体字被收录进来
剋(收入二级字表)
濛、锺、噁、硃、
(收入三级字表)
收录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非严格意义异体字
(下表为其中一部分)
仝tóng
氾fán
吒zhā
飏yáng
昇shēng
迳jìng
迺nǎi
钜jù
祕mì
叚xiá
陞shēng
勣jì
砦zhài
堃kūn
喆zhé
甦sū
淼miǎo
犇bēn
殽xiáo
頫fǔ
甯nìng
線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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