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省会放假8天 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
2009-09-20 20:05:09.0 来源:燕赵都市报 任学光 责编:严影
- 摘要:
- 通知要求,国庆节期间,省会国家机关及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要按照规定升挂国旗。
【我要印】讯:昨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将放假8天,国庆期间各单位还要按规定升挂国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要求,国庆节期间,省会国家机关及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要按照规定升挂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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