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出突破性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09-09-24 08:47:17.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编:刘文越
【我要印】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8大方面29条具体而具有突破性的意见,为中小企业迎战金融危机提振信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22日开幕的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说:“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企业负担较重,市场需求不足,企业效益下降,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李毅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揽子计划,22日出台的《意见》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不少新思路、新措施。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中小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08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的50%,解决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目前,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2010年,我们的企业可能可以少缴一半的税收,这对在金融危机中的小企业来说是个实实在在的福音。”从事礼品贸易的沈彩高兴地对记者说。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在未来的拉动内需战役中,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的机会。 《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意见》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
茂名市副市长陈海说,这些措施有利于提高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将有助于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小企业主沈彩认为,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企业将可直接从政策中受益,明年企业估计可以减少一成左右的成本。
这一《意见》还提出,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获得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的扶持。在税收优惠方面,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备受关注的家电下乡中,中小企业的身影将会越来越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说,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李毅中说,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08年,中央财政投入49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这个数字将提高到95亿元,用于促进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等。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杜金岷认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不能仅要求政府出政策、银行放贷款,而应从治理制约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症结入手,中小企业自身也要积极找到办法应对危机。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增强自身实力和信誉,不断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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