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制假币1592万元被判无期
2009-10-21 09:20:58.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王纳 责编:乐轩
- 摘要:
- 黄某胜购买了约一吨金属线纸,黄某伟联系了被告人蒋某金帮忙印刷假币。并准备了印刷假人民币所需的胶片、水印油墨和印刷假币的机器设备等。后蒋某金又找了肖某、颜某连一同前往深圳制假厂房开始印制假人民币。
【我要印】讯: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宗假币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黄某伟等六人犯伪造货币罪,在深圳光明新区伪造人民币159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一吨金属线纸
造出假币1500余万
2008年7月,被告人黄某伟、冯某伟、黄某胜与犯罪嫌疑人黄某庆、谢某雄(均另案处理)密谋非法印制假人民币。月底,冯某伟等人承租了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马头山第四工业区裕盈五金机械厂内西侧平房作为印刷假币的厂房。
黄某胜购买了约一吨金属线纸,黄某伟联系了被告人蒋某金帮忙印刷假币。并准备了印刷假人民币所需的胶片、水印油墨和印刷假币的机器设备等。后蒋某金又找了肖某、颜某连一同前往深圳制假厂房开始印制假人民币。
8月14日,公安机关捣毁该造假窝点,当场抓获6名被告人,并缴获机器设备一批和2005年版20元面额人民币796365张,面额共15927300元,均为机制假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伟等六人无视国家法律,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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