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著协与谷歌二次会谈:是否“侵权”仍存分歧
2009-11-21 00:00:00.0 来源:北京晨报 责编:肖庆
- 摘要:
- 昨天,谷歌代表来京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备受关注的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一事,进行了第二轮正式会谈。会谈持续了4个多小时,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代表谷歌表示,将在12月提供数字图书馆扫描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但对于“认错”问题,谷歌仍表示,按照美国版权法此举并不侵权,并称措辞上不是“赔偿”而应该是“支付”。
主要成果:谷歌方面同意提供所收录中国图书清单
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在会谈后对媒体表示,双方都是以合作的态度,抱着和解的希望来进行谈话,他代表谷歌方面表示非常满意。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今天和谷歌方面代表埃瑞克先生的会谈有很多实质性进展,沟通了很多情况。主要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埃瑞克先生代表谷歌方面同意把谷歌数字图书馆扫描、收录中国图书的清单在12月份提供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这对下一步谈判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埃瑞克先生明确表示,谷歌在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过程中,不会放弃优秀的中国文化,不会放弃中国权利人的这些作品。中国的这些优秀文化在谷歌数字图书馆当中占有很大比重。谷歌方面愿意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和程序,来使用中国的作品。
三、双方都明确表示,要本着合作的态度加强沟通,以便推动这个问题尽快解决。
当天,双方的会谈从下午2时左右开始,一直进行了4个多小时。当被问及为何会这么久时,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实际上很多问题,是对方在解释与美国作家协会等达成的和解协议修订版产生的过程,以及图书扫描与版权的关系。对方从技术层面解读这个问题,同时文著协方面也有一些问题。参与会谈的中国作协代表多次就日前发出的维权通告,要求谷歌给出时间表。围绕这个问题也谈了很多。
谷歌方面:不认为“侵权” 分歧或为版权制度不同所致
对于外界比较关注的谷歌数字图书馆是否“侵权”的问题,谷歌公司方面的代表认为,“非常尊重版权”,但并没有侵权。
据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介绍,埃瑞克表示,谷歌有一个态度。为了图书搜索的有效性,对一本书的全文进行扫描,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复制。在他们看来,这在美国的版权法中是不侵权的。当然他们也认识到,中国方面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中国的版权专家、权利人对此很反感。他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双方版权制度的不同所致。
埃瑞克表示,在谷歌最近与美国作家协会等达成的和解协议修订版原文中,亦没有“赔偿”和“补偿”等说法,而叫“现金支付”。他表示,虽然谷歌和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家协会达成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承认被告不侵权。
张洪波说,谷歌方面不承认“侵权”。对方宣称“非常尊重版权”,不尊重版权的话,著作权人的创作动力就会降低,对于所有人都是一种损失。作者有责任将自己的图书被图书馆收录。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国家有争议,各国法律不同。
对于谷歌方面的说法,张洪波表示,他们有他们的态度,我们也有我们的立场、观念。此前,我们也曾阐明自己的观点,其中之一就是中国广大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尊重。
既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组织中国广大作者跟谷歌交涉,这样一个事件我们是经过认真考虑的。同时我们有一个专家团队,今天参加谈判的就有两位版权专家和律师,还有中国作家协会的代表。我们征求了广泛的专家团队的意见,形成了我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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