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印制商标需取得印刷业许可证
2005-07-04 13:17:00.0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微琪
在山东青岛,企业只要取得了文化部门核发的包装装潢《印刷业许可证》,就可以从事商标印制,而无需再办理《商标印制证书》。
新实施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还规定,没有合法证件的商标,不得印制;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并在商标印制完成后与委托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一起存档;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要登记台账,废次标识应当集中销毁,不得流入社会;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两年。
新实施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还规定,没有合法证件的商标,不得印制;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并在商标印制完成后与委托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一起存档;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要登记台账,废次标识应当集中销毁,不得流入社会;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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