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身老城区狂造几亿假币
2009-12-09 09:12:33.0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责编:王琦
- 摘要:
- 法院查明,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间,李林宝在与陈权密谋后,向胡飞虎提供烫金板、双胶纸、印制墨线的菲林等工具,委托胡飞虎在广州荔湾区艺诚印刷厂内加工印制假的人民币防伪安全线。2008年6月至8月期间,李林宝将艺诚厂印制的部分假的人民币防伪安全线,交与同案人林鸿程(另案处理)销往深圳、潮州,用于加工生产假人民币。
【CPP114】讯: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伪造假币3.97亿元的特大伪造货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伪造货币罪判处主犯李林宝无期徒刑,判处团伙成员胡飞虎、吴全友、郭强、苏救生四人11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6月至9月间,李林宝与同案人陈权(另案处理)密谋后,决定在湛江市开设地下印刷窝点,印制假的人民币防伪安全线。2007年9月11日,警方在上述窝点查获假的人民币防伪安全线,可印制假人民币1.74亿元。 随后,李家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除了这单涉案1.74亿的大案,法院还查明,李林宝还在广州设立了假币加工窝点。
法院查明,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间,李林宝在与陈权密谋后,向胡飞虎提供烫金板、双胶纸、印制墨线的菲林等工具,委托胡飞虎在广州荔湾区艺诚印刷厂内加工印制假的人民币防伪安全线。2008年6月至8月期间,李林宝将艺诚厂印制的部分假的人民币防伪安全线,交与同案人林鸿程(另案处理)销往深圳、潮州,用于加工生产假人民币。
2008年9月3日,侦查机关“顺藤摸瓜”,又在广州荔湾的艺诚印刷厂缴获人民币防伪安全线15万条,经鉴定可印制假人民币1.9亿元。
据法院最终统计,该团伙制造出来的假的人民币防伪安全线和假币,合计可伪造假币3.97亿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李林宝、胡飞虎、吴全友、郭强、苏救生伪造假币,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伪造货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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