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热:出书当心打上“非法”烙印
2009-12-11 10:13:42.0 来源:连云港日报 责编:王琦
- 摘要:
- 通过买卖境外出版机构的书号,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出版、印刷、发行,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物市场秩序,且负面影响极其严重。依照相关规定,这些获得境外书号、期刊号的出版物,不得在境内市场发行。
【CPP114】讯:时下,流行“出书热”,不少文学爱好者也纷纷出版自己的诗集、小说集、回忆录等图书,实现了出书的愿望。然而,近期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发现,不少人在出书的过程中,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使得自己辛辛苦苦撰写、编著的图书变成了非法出版物。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人士提醒市民:出书一定要走合法正规的渠道,否则一旦图书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浪费时间和精力不说,还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得不偿失。
市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我市有不少市民自费出版图书和期刊,但是这些出版物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非法的烙印。原因就在于,这些出版物的书号和期刊号大多不是由国内正规出版机构提供的,而是通过非正规的途径,从境外出版机构花钱购得,然后由境内的印刷机构承印。
通过买卖境外出版机构的书号,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出版、印刷、发行,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物市场秩序,且负面影响极其严重。依照相关规定,这些获得境外书号、期刊号的出版物,不得在境内市场发行。
该负责人表示,从目前监管的情况来看,现在不少出书人都是自费出书,通过购买境外出版社提供的书号出书,看似赚了便宜,殊不知会留下诸多隐患。这些出版物从“出生”那天开始,就被打上了“非法”的烙印,而在以后的评定职称等评审中,这些出版物常常被视作无效,使得出书人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不说,还花了不少冤枉钱。
提醒准备出书的市民,尤其是众多文学爱好者,如果要出书,还是应当选择国内正规的出版机构,以保证图书的出版合法性和出版质量。目前,我市有了自己的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连云港出版中心,市民想出书很方便。此外,对于一些准备内部交流的图书,出书人只要到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办理一次性准印证,同样可以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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