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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材木托是不是木质包装

2010-04-12 08:55:17.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编:Victoria

摘要:
集成材即胶合木(Glued Laminat?鄄ed Timber 简称Glulam),由实体木材的短小料用胶合剂胶合制造成要求的规格尺寸和形状,做到小材大用,劣材优用,集成材用料在胶合前剔除节子、腐朽等木材缺陷,预先将板材进行干燥和药物处理,这样既保留了天然木材的材质感,外表美观,又使材料具有一定的防腐性和防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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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管理迈上新台阶
 
  为促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近年来,吉林检验检疫局在这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
 
  该局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第69号令即《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由认可的标识加施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统一标识,对标识加施企业采取生产、除害处理、加标和销售实施源头监管及出口前抽查检疫相结合的检验检疫模式,多措并举严防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传出。2009年经该局检疫监管除害处理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共计81.35万件,未有出现过任何质量问题。
 
  该局在全省认可了46家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企业(简称热处理标识加施资格企业),保证了新规定实施后出口木质包装的处理和加标需要,并通过各种媒体向出口商、使用企业宣传木质包装检疫政策,促使出口商购买符合要求的木质包装。为合法守信的热处理标识加施企业和木质包装使用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从源头保证了出境木质包装的质量和安全。
 
  对热处理标识加施资格企业的除害处理监管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生产作业安全,除害处理到位。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热处理温度、时间等检测数据及填写记录的抽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求企业每月向检验检疫部门上报木质包装的处理、销售和使用情况。
 
  强调标识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并建立记录、档案。加施标识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加施的标识要清晰,容易辨认。严格杜绝利用标识弄虚作假,使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出口。一旦发现问题,即刻取消热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资格,并追究责任。
 
  要求热处理标识加施资格企业不断完善热处理设施,改善木质包装热处理和生产加工条件,并严格对成品库的防疫管理和环境防疫控制,处理过的木质包装原料及包装要分别存放在指定的场所。严防内销和出口的木质包装混淆或交叉感染。热处理标识加施资格企业原则上不再处理其他企业提供的木板、木方等木质包装原材料和木质包装,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出申请,经检验检疫部门考核,制定相应的检疫监管措施后,才能进行热处理。
 
  行业速读

  欧盟禁止含溴甲烷成分木质包装输入
 
  产品使用木质包装出口欧盟的企业须加强关注,2010年3月19日起,欧盟将严格禁止含有溴甲烷成分的木质包装输入。2009年9月,欧盟颁布了1005/2009号指令,作出了如上要求,其中2010年1月1日至3月18日为过渡期,3月18日过渡期结束后,如再有类似问题,企业可能需要支付大笔罚金。
 
  据悉,德国海关已开始采取措施,所有集装箱内的木质包装产品,在不能卸货的条件下,首先由码头运至指定地点,检测溴甲烷的含量,如果不符合1005号指令要求,德方将现场对此做有害气体处理,直至达到安全值。检测处理费由提货方负担,约为每箱250~300欧元。因每箱检测费时48小时,可能因此延误交货期造成其他损失。
 
  根据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标准》、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4号联合公告和2006年第105号公告等规定,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必须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的除害处理,除进行热处理外,还可以采取熏蒸处理。为避免欧盟新法规的实施对中山外贸企业造成损失,中山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欧盟的企业,尽量避免使用木质包装,如果确实必须使用木质包装,不要采取熏蒸处理,而是采取热处理的方法进行杀虫除害处理。

  加贴IPPC标识进境木质包装并非完美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随木质包装传播有害生物的危害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简称IPPC)发布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我国也于2006年1月制定实施了新检疫措施。规定对出入境木质包装由官方热处理机构进行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
 
  滨州检验检疫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进境木质包装即使加贴了IPPC标识,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部分IPPC没有防伪措施,容易被伪造或冒用,进境木质包装即使有IPPC标识也可能未经任何检疫处理;IPPC标识与货物产地不符;仅在集装箱外围货物有IPPC标识,在集装箱内部则采用便宜的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部分热处理失效,主要原因是未达到木材中心温度不低于56℃、持续时间不少30分钟的IPPC要求。
 
  为加强进境木质包装检疫工作,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加强IPPC标识知识的培训,了解掌握加施标识的合理位置和标识式样,提高辨识标识真伪的能力。
 
  在木质包装的查验中要注意是否有携带钻蛀性活体害虫及危害迹象,不漏疑点。对有昆虫危害迹象的木质包装及时剖开检查,对带有疑似松材线虫等病害症状的可疑木质包装取样送检验检疫部门有资质的实验室检验。对输入国进行风险分析,对来自疫区或易携带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的木质包装进行掏箱检验,避免逃漏检。注意对各国进口木质包装采用的IPPC标识的收集整理,分析规律和特点,通过标识评估木质包装携带天牛科、松材线虫的可能性,使现场检疫人员有的放矢地取样送检,提高现场取样的针对性,减少货物的取样留检环节,减轻企业负担和实验室的工作压力,彻底斩断境外有害生物的传播途径。
 
  新投产企业进境木质包装要管早管好
 
  日前,盐城检验检疫局在对某新投产企业装载生产线设备的进境集装箱查验时,发现夹带数量较多的木托盘。这是今年以来,该局查获的首起新投产企业进境木质包装申报不符案例。
 
  笔者认为,新投产企业入境木质包装申报不符主要是因为这类企业在早期生产线安装过程中,往往要从境外进口大量的设备及配件,贸易各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相关人员多为新手,导致他们有时对是否使用木质包装铺垫材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另一方面,新投产企业往往检验检疫意识不强,对木质包装重视程度不够,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认识不足,甚至有时因为投资投产急,为了加快通关速度、减少检疫环节而有意将货物申报为无木质包装。
 
  对新投产企业进境木质包装申报一定要管早管好:一是要将新投产企业作为检验检疫普法宣传的重点,尽量避免这类企业因不懂法而违法;二是检疫人员在现场查验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应注意及时有效取证,赢得执法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在处罚过程中,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新投产企业正确认识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秩序;四是要督促新投产企业人员加强木质包装检疫规定的学习,熟悉有关政策,明确木质包装的范围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公布的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五是对新投产企业进境设备的木质包装使用情况,一定要提高查验率和针对性,帮助企业加强疫情观念,共同降低疫情风险。
 
  新投产企业也应加强自律,树立诚信与责任意识,多一份社会责任,才会多一步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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