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入股最高可达70%
2010-05-31 11:54:22.0 来源:大众日报 责编:喻小唛
- 摘要:
- 另外,《 条例》 还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也予以鼓励,确定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 。
【CPP114】讯:在今天闭会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多项激励与扶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措施,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入股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 。
今后,县级以上政府须在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增加,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等。另外,还要通过贷款贴息、创业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给予资助和补助。
在税收方面,《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将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如果是单位组织进行专利、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另外,《 条例》 还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也予以鼓励,确定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 。
《 条例》 还明确要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建立知识产权的巡查与举报制度,及时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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