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0-06-07 13:58:49.0 来源:证券时报 责编:喻小唛
- 摘要:
-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CPP114】讯:证券代码:200986证券简称:粤华包B公告编号:2010-019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借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和贷款额度等),公司拟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持有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41.9653%的股权。由于本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举行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已通过了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董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出让珠海市恒顺供应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由于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的对手方中国物流是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同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中国物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公司董事长童来明先生于中国纸业任总经理,公司董事严肃先生于中国纸业任总会计师,公司副董事长王奇先生以及董事谭尚辉先生于中国纸业控股的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任副董事长和董事职务,因此上述四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余五位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关联交易按照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200986证券简称:粤华包B公告编号:2010-020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让珠海市恒顺供应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拟与中国物流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计划将其持有的珠海市恒顺供应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物流”)51%股权以1,453.102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中国物流公司。
2、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交易的对手方中国物流是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同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中国物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交易议案之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国物流 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批发,危险品运输,国际国内运输代理,仓储、信息服务,物流 方案的设计咨询,集装箱及其使用机具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 5,147.3 梁伟华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乙23号楼6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红塔仁恒控股子公司恒顺物流的51%股权,恒顺物流系于2006年01月23日在珠海市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资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仓储租赁、货物运输、运输总包、货物装卸。恒顺物流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红塔仁恒和(新加坡)YANLORDINDUSTRIESPTE.LTD共同出资,其中红塔仁恒持有75%股权,(新加坡)YANLORDINDUSTRIESPTE.LTD持有25%股权,恒顺公司的另一股东(新加坡)YANLORDINDUSTRIESPTE.LTD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根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审字[2009]第010046号审计报告,以及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评报字[2010]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09年11月30日,恒顺物流经资产情况如下。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A B
流动资产合计 3,068.55 3,068.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5.46 336.24
资产总计 3,374.02 3,404.45
流动负债 555.23 555.23
负债总计 555.23 555.23
净 资 产 2,818.78 2,8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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