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纸业诉讼结果或导致其利润减少约124万
2010-06-08 09:17:18.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编:喻小唛
- 摘要:
- 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5日作出判决。公司于2010年6月4日收到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原告江西六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193,540元,逾期付款利息50,869.27元。
【CPP114】讯: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0-01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披露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中江西六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一案(详见2010年5月
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5日作出判决。公司于2010年6月4日收到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原告江西六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193,540元,逾期付款利息50,869.27元。
二、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执行该判决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减少1,244,409.27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7日
董 事 会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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